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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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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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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1-2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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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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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29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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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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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9月19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SBJ24420000003341066ZX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黄陂区民间乡土味餐饮经营部使用的餐具
抽检的基本情况: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于2024年9月19日对武汉黄陂区民间乡土味餐饮经营部使用的碗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
武汉黄陂区民间乡土味餐饮经营部于2024年9月19日使用的碗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刘集市场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武汉黄陂区民间乡土味餐饮经营部使用的碗是由消毒柜消毒。2024年10月14日我局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实施现场检查,武汉黄陂区民间乡土味餐饮经营部目前无该批次的消毒餐具。当事人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后,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武汉黄陂区民间乡土味餐饮经营部使用的碗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对武汉黄陂区民间乡土味餐饮经营部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卫生意识,严格监督;二是加强餐具的储存管理,严控储存周期。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