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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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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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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12-0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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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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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3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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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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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11月21日接收平台食品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4)ZXC3-01475),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2024年11月1日对武汉聚宝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饭碗进行采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我局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一是送达,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日期内未提出异议申请;二是进行了调查,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饭碗(自行消毒餐具)的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无库存;三是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按照餐饮具消毒规定,规范操作过程;四是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五)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综上:处置单位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3、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找,该店自行消毒餐具按照严格的洗消制度落实,员工在清洗消毒操作时没有规范消毒。
责令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应按照规定制定,实施清洗消毒过程控制要求,严格执行。二是做好餐饮具保洁,存放,做好餐饮具消毒记录台账专人负责登记。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