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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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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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5-01-1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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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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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5-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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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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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4年11月27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46367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0月30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湖北家乡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珍珠桂圆肉(规格:280克/瓶,生产日期:2024年9月26日)进行了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该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横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该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生产珍珠桂圆肉(规格:280克/瓶)35瓶,成本价27元/瓶,销售单价32元/瓶,货值金额1120元。至2024年11月29日,该批次生产的35瓶已全部售出,共计获利175元。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按要求查找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整改复查申请和整改报告。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2024年11月29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5元;2、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收到检验报告后,该公司对产品不合格的情况高度重视,迅速暂停生产该产品,将剩余不合格原材料全部销毁,对入库原料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严格进货查验制度,控制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生产的食品合格,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