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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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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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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5-01-1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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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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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5-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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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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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11月28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47342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1月6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黄陂区醉茗堂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骨碟(自行消毒餐具)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餐馆处罚情况。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查找消毒餐具不合格的原因,强化洗消制度的落实;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对武汉市黄陂区醉茗堂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找,餐具未冲洗干净是造成该批次餐具抽检不合格的只要原因,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二规范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做好清洗消毒记录,责任到人。2024年12月9日对该店经复查检验合格。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