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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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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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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5-01-2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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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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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5-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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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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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10月25日,我局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43204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黄陂店销售的山药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4年9月23日对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黄陂店销售的山药进行了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黄陂店销售的山药是从武汉市强鑫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共购进此批次的山药1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西门市场监督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因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黄陂店的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在案发后积极采取改正,应急措施予以及时纠正,积极查找问题原因,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我局监督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黄陂店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查看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等待下一步处理;二是立即要求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黄陂店食品安全员查看了该产品进货、销货台账以及食品安全制度;三是继续加强落实索证索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