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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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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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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5-02-1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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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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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5-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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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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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003446802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1月01日,武汉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所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汉市靓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01日经营时使用的生姜(采购日期2024-10-23)进行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情况。武汉市靓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生姜,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店共采购生姜50公斤,已全部使用完毕,无法召回。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靓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生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组织厨师和服务员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至2025年1月15日该店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我局的现场核查。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