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26)

2025-02-13 15:38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26)
发文日期
2025-02-13 15:38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04918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1128,我局收到平台抽样单号为DBJ24420100003448093抽检不合格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1111,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黄陂区醉鲜隆餐饮酒店使用的鸡蛋进行食品安全样检验,2024年11月28日出具检验报告,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餐馆处罚情况:2024年11月11日,武汉市黄陂区醉鲜隆餐饮酒店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当日用于餐饮加工使用食材鸡蛋在监督抽检中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2024年11月11日,武汉市黄陂区醉鲜隆餐饮酒店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当日用于餐饮加工使用食材抽检不合格,未继续向顾客提供就餐使用;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进行了查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拟对武汉市黄陂区醉鲜隆餐饮酒店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做如下处罚: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为一是更换新的供货商;二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2024年12月6日对该餐馆现场复查验收合格。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