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37)
|
发文日期 |
2025-04-01 09: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5-1328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1月16日,我局接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485330074ZX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陂区弘百尚超市销售的葵仁酥(油炸糕点)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于2024年12月20日对黄陂区鼎百尚超市销售的葵仁酥(油炸糕点)进行了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的情况。黄陂区鼎百尚超市销售的葵仁酥(油炸糕点)是从武汉市嘉乐轩食品厂购进的,共购进次批次葵仁酥(油炸糕点)1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盘龙市场监管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销售通知书。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6元;2、罚款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产生问题的原因上游供货方进货把关不严造成。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特别是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商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负主要责任,确保不再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