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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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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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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5-04-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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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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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5-1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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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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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003431922ZX的抽检不合格合格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12月26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黄陂区望湘阁餐饮店使用的食品原料螺丝椒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5年1月21日出具的检验报告,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2024年12月26日,武汉市黄陂区望湘阁餐饮店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当日用于餐饮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原料螺丝椒,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2024年12月25日,武汉市黄陂区望湘阁餐饮店采购的该批次螺丝椒己销售完毕无库存;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查找螺丝椒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三是查处情况: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之规定,属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情形,但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处置单位对食品经营者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原因:在种植环节由于含噻虫胺成分的农药使用过量的螺丝椒被该店购进,是造成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保证货源的安全;二是指定专人对购入的螺丝椒采取更换供应商,购进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保证食材安全达标;三是加强采购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2025年2月8日对该餐馆现场复查验收合格。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