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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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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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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5-05-0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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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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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5-1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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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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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5年2月21日接收平台抽样单号为DBJ25420100003433421ZX、DBJ25420100003433422ZX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汉口北高级中学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2月21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汉口北高级中学自行使用的盛汤盆(自行消毒)、盛菜盆(自行消毒)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2025年2月21日,武汉市汉口北高级中学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自行消毒餐具(盛汤盆、盛菜盆)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一是送达,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1日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日期内未提出异议申请;二是进行了调查,该批次自行消毒餐具已使用完毕;三是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清洗消毒过程控制要求,严格执行餐饮具消毒规定,规范操作过程;四是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五)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找,该学校员工在清洗消毒操作时没有规范清洗消毒是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整改措施:一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二是严格按照清洗消毒制度落实,增加冲洗次数。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