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48)
|
发文日期 |
2025-05-08 09:4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5-1550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3月13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003433029ZX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2月18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对武汉市黄陂木兰山文武学校自行消毒使用的热干面碗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一是送达,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17日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日期内未提出异议申请;二是进行了调查,抽检不合格的餐具已全部使用完,无剩余;三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派员到我局联系处置整改工作,按要求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四是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找,该校食堂员工安全意识薄弱,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不规范是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二是严格按照餐用具清洗消毒流程,责任到人。2025年3月28日对该校的复查验收合格。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