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61)

2025-07-24 08:52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61)
发文日期
2025-07-24 08:52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2085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56,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003434837ZX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王帆鲜肉商行销售的猪五花肉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202542对武汉市黄陂区王帆鲜肉商行销售的猪五花肉进行了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的情况。我局汉口北市场监管三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武汉市黄陂区王帆鲜肉商行销售的猪五花肉武汉益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该批次的猪五花肉180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销售通知书。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采购时索取了供货市场的销售清单、生猪屠宰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动物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六条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调查,该批次的猪五花肉,系生产厂家未严格落实生产标准,未严格把控产品质量造成。整改措施一是严把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流程,严格履行索票索证等义务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2025519日对该商行现场复查验收合格。

四、2025年5月6日,相关线索移交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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