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68)

2025-08-25 15:04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68)
发文日期
2025-08-25 15:04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2243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530,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DBJ25420100484532308ZX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黄陂区蔡榨兴清蔬菜摊销售的生姜

抽检基本情况。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20255月6武汉市黄陂区蔡榨兴清蔬菜摊销售的生姜进行了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的情况我局蔡家榨市场监督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武汉市黄陂区蔡榨兴清蔬菜摊销售的生姜武汉鑫贤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此批次生姜3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销售通知书。三是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查的违法事实,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销售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生姜,能提供进货单据和合格的快速检测报告、供货方企业证照、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来源证明,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接到不合格报告后,所监督武汉市黄陂区蔡榨兴清蔬菜摊立即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立即查看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等待下一步处理;二是立即要求武汉市黄陂区蔡榨兴清蔬菜摊查看了该产品进货、销货台账;三是继续加强落实索证索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加强食品安全法规的学习,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