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74)
|
发文日期 |
2025-09-24 15: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5-2390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8月14日,我局收到平台抽样单编号为SBJ25420000606430223ZX、SBJ25420000606430224ZX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武汉市黄陂区五珍小吃服务店自制的馒头、肉包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5年8月13日出具检验报告,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处置情况。2025年7月17日,武汉市黄陂区五珍小吃服务店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当日自制并销售的馒头、肉包,在湖北省依法开展的监督抽检中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按《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2025年7月17日,武汉市黄陂区五珍小吃服务店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当日自制并销售的馒头、肉包,已全部销售完;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查找馒头、肉包不合格的原因,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三是查处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查找,店主法规意识薄弱,未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不知道不能使用甜蜜素是造成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整改措施:一是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不使用甜蜜素等非法添加剂,严格遵循GB2760 - 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确保所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符合规定。二是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水平,掌握正确的食品制作方法和添加剂使用规则,避免因无知而导致的违规行为。2025年8月27日对该店的复查验收合格。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