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89)

2025-11-13 14:51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5-89)
发文日期
2025-11-13 14:51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28719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5820日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485332451 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718日,武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武汉市江夏区百尚超市销售的由武汉市大润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进行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情况。武汉市大润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红糖,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我局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公司共计生产了320袋,每袋400克,销售了320袋,发出召回通告后未有产品召回。二是根据本局查明的事实,武汉市大润兴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得知上述食品经抽样检验不合格后,立即联系销售商将不合格食品下架召回。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我局决定对其进行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92元;2、罚款3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老红糖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员工认知能力不足,将赤砂糖当成红糖包装造成造成制定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加强员工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二是对包材库进行清理,将不合规包装作销毁处理,重新印制赤砂糖新包装。2025825该店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我局的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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