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
|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2)
|
| 发文日期 |
2026-01-07 10:30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引号 |
010898141/2026-00255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11月3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487257857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0月9日,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牧马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餐馆处罚情况。2025年10月9日,武汉牧马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当日用于餐饮加工过程中分餐使用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自行消毒餐具(圆盘),在我局依法开展的监督抽检中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2025年10月9日,该公司当日用于餐饮加工过程中分餐使用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自行消毒餐具(圆盘)已全部使用完;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查找消毒餐具不合格的原因,强化餐具消毒制度的落实;三是进行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武汉牧马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排查,该店餐具消毒时长不够,消毒流程不规范,是导致该自行消毒餐具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餐具的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消毒时长,做好台账,责任到人;二是加强餐具的储存管理,避免二次污染。2025年11月14日现场复查验收合格。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