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5)

2026-01-16 15:32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5)
发文日期
2026-01-16 15:32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6-0124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11月4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487257814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0月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黄陂区家怡人聚餐厅使用的不规则白盘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5年11月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餐馆处罚情况:2025年10月9日,武汉市黄陂区家怡人聚餐厅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当日用于餐饮加工过程中分餐使用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自行消毒餐具(不规则白盘),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的监督抽检中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监督抽检后处理及风险监测后续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了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2025年10月9日,当日用于餐饮加工过程中分餐使用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自行消毒餐具(不规则白盘)未继续向顾客提供就餐使用;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查找消毒餐具不合格的原因,强化消毒制度的落实;三是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武汉市黄陂区家怡人聚餐厅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查找,消毒时长不足是造成该批次餐具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整改措施是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时长要求,责任到人20251114对该店经复查检验合格。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