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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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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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6-02-26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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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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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6-0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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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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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12月8日我局接收平台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0100003445612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1月7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对湖北福叶林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红糖(规格:400克/袋,生产日期:2025年10月22日)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企业处罚情况:我局横店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5年12月8日送达检验报告,企业无异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经查,湖北福叶林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注册地生产老红糖(规格:400克/袋)共300袋,成本价3元/袋,销售单价7.9元/袋,货值金额2370元。截至2025年12月8日,已全部售出,共计获利1470元。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湖北福叶林商贸有限公司按要求查找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整改报告和整改复查申请。三是进行了处罚。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70元;2、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中残留二氧化硫。制定整改措施一是迅速暂停生产该产品,将剩余不合格的原材料全部销毁。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把产品检验出厂关,保证产品检验合格再销售。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