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22)

2026-07-21 10:47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22)
发文日期
2026-07-21 10:47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6-1189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4月27日,我局接收国抽平台转办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0100484531495、DBJ26420100484531496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3月2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黄陂区杨门鑫盛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粤利澳巧克力味夹心饼干、梦之粤巧克力味夹心饼干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两份检验报告《检验报告》(№:WH2026SC00882)、《检验报告》(№:WH2026SC00883),经检测,(1)柠檬黄实测值分别是0.0207g/kg、0.0220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2)日落黄实测值分别是0.124g/kg、0.118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3)苋菜红实测值分别是0.108g/kg、0.110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4)亮蓝实测值分别是0.0759g/kg、0.0754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被抽样单位(武汉市黄陂区杨门鑫盛百货经营部)销售的上述抽检不合格两种巧克力味夹心饼干产品来自武汉市黄陂区鑫辉龙食品商行。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汉口北市场监管三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展开了调查处置工作。一是进行了调查,查明该经营部抽检两种巧克力味夹心饼干是2026年2月2日从武汉市黄陂区鑫辉龙食品商行购进标签标识标示制造商为滕州丰源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26年2月1日的两种巧克力味夹心饼干,其中,购进了粤利澳巧克力味夹心饼干1件,4.5kg/件,购进了梦之粤巧克力味夹心饼干1件,4.5kg/件,上述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二是下达了责令停止销售通知书。三是进行了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但能提供进货单据和合格检验报告、供货方及生产企业证照及抽检不合格产品来源证明,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食品生产环节问题是导致此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为督促该店进一步完善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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