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24)

2026-08-26 14:41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6-24)
发文日期
2026-08-26 14:41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6-1386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5月6日,我局接收平台转办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0100484532076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5月6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黄陂区璟华食品商行销售的请吃喜糖(葡萄牛奶味棒棒糖)(商标:祥興+图案,生产日期:2026年1月2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的产品标准号:SB/T 10018,标称制造商:泉州市好缘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抽样检验经检测,苋菜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商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的情况。一是进行了调查。当事人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汉口北大道湖北汉口四季美农贸城西区1层B8-111号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于2026年2月25日从武汉市黄陂区隆辉食品商行购进标签标识标示制造商为泉州市好缘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2日的请吃喜糖(葡萄牛奶味棒棒糖)3箱,查验了合格证明。当事人将上述抽检批次的请吃喜糖(葡萄牛奶味棒棒糖)摆放在店内销售,截止2026年5月28日,上述被抽检批次的请吃喜糖(葡萄牛奶味棒棒糖)已销售完毕。上述抽检请吃喜糖(葡萄牛奶味棒棒糖)的进价:110元/箱(10kg/箱),售价:26元/kg,货值金额780元,获利450元。二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查找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强化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三是监督该店对已销售的该批次产品实施召回措施。四是处置结果。当事人销售的请吃喜糖(葡萄牛奶味棒棒糖)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检验判定上述食品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观上不明知所销售的食品为不合格食品,能提供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进货单据、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以及供货商与生产企业的证照,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附表序号277“生产经营超范围、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对应的可以不罚的适用条件“…(二)食品经营者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及适用指南(鄂市监规〔2026〕16号)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批次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生产环节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是进一步完善产品进货查验制度2026611该店已整改完毕,并通过我局的现场核查。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