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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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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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06-1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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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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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73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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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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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2018年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工作总结
2018年黄陂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以建设成为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绿色低碳、宜居舒适、乐和安康的“美丽黄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 2018 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建设绿色黄陂
(一)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根据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有关要求,黄陂区协助武汉市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并将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其次,结合主体功能区划,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5年)>编制试点和<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黄陂区分区规划(2016-203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划定层次分明的区级规划土地利用空间分区,深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理顺空间分区、三条控制线的关系。
(二)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以及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2018年底前制定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划定结果报区政府审定后,数据上传市土壤环境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和其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18年起在黄陂区启动林地划定试点工作,划定结果报区政府审定。一是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类耕地。2019年底前产粮(油)作物基地所在区和十大“菜篮子”基地所在区制定并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推广秸秆腐熟还田“五化”利用,推行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等措施,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二是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较为集中的区,2019年底前制定全区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完成全区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三是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到2020年,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以市下达目标为准)。四是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三)完成生态控制线修订工作
2018年10月31日在黄陂区会议中心召开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黄陂区分区规划初步成果暨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对接工作会,黄陂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成果内容包括:一是前川城区拓展战略转型向南发展,积极向中心城区靠拢;二是交通设施进行重大升级,为天河机场预设空铁枢纽空间,增加高快速路干线密集度,全面提升武汉城市竞争力、交通辐射力;三是加强乡镇规划非农战略打造,多层次拓展黄陂发展能级。
(四)强化规划环评引领
黄陂区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要求,规划环评执行率为100%,开展规划跟踪评价工作。新增开发利用规划须进行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并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
二、推动资源节约与清洁生产
(一)实施严格环境准入政策
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全面深化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完善环评编制内容、程序,促进环评与相关制度的衔接,细化规划环评程序和要求,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范过程管理;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将区域和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项目环评文件的重要依据;完善新建项目审批与污染减排相衔接的管理模式,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展开。明确界定环评各方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进一步建设资源节约社会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力度,建立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和社会三个层面的循环方式,不断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二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组织网络建设,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产能。三是积极发展绿色能源和绿色建筑。绿色建筑达到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全面执行低能耗设计标准,实现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达100%。四是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培育低碳出行、可持续消费、绿色公共采购等“两型”生活方式。五是继续加大两型社会宣传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两型”理念的宣传,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两型”志愿者引领作用。
(三)进一步优化工业土地利用
一是完成了《黄陂区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二是正在开展《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为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一)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印发实施了《黄陂区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陂政办〔2018〕23号),明确 2018年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并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街乡。巩固第一阶段(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统筹抓好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打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移动源排气监管三大战役,协调推进社会生活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改善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2018年,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4%,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7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4微克/立方米。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推进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力压减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燃煤燃气设施污染整治、推进企业物料粉尘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加强移动源排放污染治理、严格禁烧、禁鞭和餐饮油烟管理、加强空气污染监测预警和应对工作、加快推广公民绿色生活方式宣传。
(二)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印发实施了《黄陂区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省控水质考核断面滠水滠口、涢水朱家河口断面水质保持稳定,防止水质变差;重点湖泊胜家海、后湖、马家湖、麦家湖、盘龙湖、什子湖、汤仁海、童家湖、姚子海、武湖水质好转,防止进一步变差;重点湖泊长湖、任凯湖水质保持基本稳定;大中型水库院基寺、夏家寺、梅店、泥河、院基寺、巴山、矿山、保持稳定,防止恶化,大中型水库三姑井水库水质好转,防止进一步变差;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高于95%。城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下水环境保持稳定。
(三)推进海绵城区建设
一是编制完成《黄陂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武汉市2018年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初步方案》及市海绵办工作要求,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黄陂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工作任务包括:开展现状排查、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快推进骨干项目建设、科学确定区级重大项目、健全建设管理体系、分类落实项目养护职责、建立健全监测管理体系、创新投融资模式。二是完成武汉市黄陂区前川新城及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采购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规划稳步实施。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
深入实施“拥抱蓝天”工程。开展大气联防联控联治专项行动,狠抓工地及交通道路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分别达到3.7%、4.4%,完成市下达目标。预计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46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7.6%、20%。深入实施“碧水攻坚”工程。“四水共治”完成年度投资25.1亿元。“厕所革命”提标提速,改造无害化农村户厕4.38万座,新建城镇公厕74座、农村公厕2284座、旅游及交通厕所56座。启动10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铺设主管网156公里。完成10个街乡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6个社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280公里。全面完成限养区畜禽养殖退养。全面落实区街村三级“河湖长制”,聘请民间河湖长161名,42条河流、21个湖泊“一河一策、一湖一策”通过专家评审,江河湖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完善。7座大中型水库水质保持稳定、好转。启动后湖、长湖综合整治,梦桥河、解放港水体治理。金潭湖、西赛湖全面截污。拆除长江武湖岸线17家船厂、29家非法码头,完成长江堤防内固体废弃物清理。新建滠水断面国家级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全市率先实现全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长江流域跨界断面考核全年100%达标。实施“清洁土壤”工程。加强重点区域及农用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加强重点生态系统保护
(一)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加大投入,持续“造绿”增底色。通过实施“绿满荆楚”行动,黄陂大力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5年来完成新造林10万亩,植树800万株。完成森林抚育10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巩固7.4万亩。建设绿色示范乡村571个,实现了绿色全覆盖。修复破损山体1500亩。完成绿化通道里程191.6公里,串联主城的绿道网络初步形成。二是健全机制,密织“护绿”保障网。建立“生态优先、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全区208座山体、43万亩生态公益林、600余棵古树名木全部得到保护。三是拓展领域,延伸“富绿”产业链。北部947平方公里生态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全区10万农民直接吃上了旅游饭,间接就业25万人。已发展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9家,林业一、二、三产业年综合产值超20亿元。林业增收占北部山区农民收入来源的30%,林业产业已逐渐发展成为黄陂北部山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富民产业。
(二)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一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治理,二是狠抓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三是开展全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四是严厉查处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乱捕滥猎和无证经营“国家三有野生动物”行为,五是开展黄陂区草湖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水鸟和水生脊椎动物湿地生物资源调查等专项行动。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一)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突出源头管理,加强全区重点涉危企业监管,环保部门每年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专题通报。加强危险废物资质管理,禁止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让、转借、委托或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强化转移监管,环保部门严格要求企业执行危险废物五联单转移制度(电子联单),做好危险废物收购、收集、接受、转运与处臵台账记录。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没有转移五联单的,一律查清危险废物去向,坚决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非法倾倒。2018年纳入管理企业130家,重点企业50家,抽查企业数量1000家/次。
(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印发实施《黄陂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黄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顶层设计工作。二是开展土壤污染修复示范项目建设。三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数据上传国家数据库。四是签订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责任书,做好土壤污染预防,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六、积极改善人居环境
(一)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一是编制《黄陂区前川饮用水整治实施工作方案》,并于前川街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标识标牌,以及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界碑,在取水口上下游均没有违建设施。在取水口设置了4根取水管道,分高位和低位取水,管道一直延伸至江中心,最远的距离岸边380米,确保取水水质。二是完成《关于武汉市黄陂新武湖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陂行审建环评批字[2018]76号),确保黄陂区武湖地区居民的供水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在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主要进行能力提升,增强污水处理功能和效率,实现建得好、用得上、起作用,使全区污水处理设施迈上一个新的档次,水体保护取得新突破。一是制定建设规划。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勘察,并建立年报制度。数据应包括已建、在建,运行,管网(管径、标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泥处理率,运营单位,主管单位等,以摸清整体情况,制定实施规划,细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分类逐步推进。实现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稳定运行。二是增强设施能力。对现有19个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配套设施,保证设施功能有效发挥。包括新建10个污水处理厂(王家河街、长堰社区、长岭南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3个污水处理厂维护改造,保证所在区域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三是确保资金投入。区政府可采取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政府应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并在全区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统筹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落实。也可采取“PPP”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四是加强工程管理。区政府要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按计划预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要建立切实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有效发挥作用。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依托全市规划形成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严禁私自焚烧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进一步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和布局,实现统筹平衡,提升垃圾收运系统基础保障能力,消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空白乡村。推进建筑垃圾有序清运和集中处置,鼓励建筑工地间调剂建筑渣土,减少建筑渣土外运量。大力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2017年、2018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分别为467.29吨/日、982.09吨/日、1057.78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由2016年的467.29吨/日跃升至2018年的1057.78吨/日,同比提升约210%。根据武汉市统一规划统筹,将在空军预警学院黄陂校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以及在黄陂区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四)开展美丽幸福村居建设
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黄陂区多方筹措资金,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综合整治环境、提升形象,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在湖北省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名单中,黄陂区一共有五个村:祁家湾街西新村、李家集街六家砦村、木兰乡青石桥村、六指街群合村、蔡家榨街韩集村纳入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
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一)推动建筑绿色化发展
一是推进绿色节能建筑发展和高星级绿色示范项目建设,绿色建筑达到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标准,全面执行低能耗设计标准,实现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达100%。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二是发布实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弃料规范处置促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陂政办〔2018〕29号),坚持“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安全处置”和“建筑弃料不出区”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弃料治理体系,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体系,不断规范建筑弃料处置工作。到2019年上半年,完善规划编制,加强建筑弃料消纳、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和治理体系。到2020年底,建筑弃料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二)推动公众绿色出行,完善公共交通体系
黄陂区目前已初步形成以航空(天河机场)、高速公路(汉孝高速、汉十高速、武英高速及武汉外环高速等)、国省干道(G106、G318、S109、S111和S112)、长江水运航道和铁路为骨干的对外运输通道和以主要公路站场为核心的运输枢纽以及由干线公路为主构成的快速、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综合运输能力显著增强。倡导绿色出行理念,进一步完善绿色交通出行设施,提高公众绿色出行比例。
(三)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开展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
政府部门要发挥引领作用,通过政府的绿色采购,引导企业和公众的绿色消费。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在使用中,注意节约及多次重复使用和回收利用等,逐步建立绿色消费引导绿色科技创新、绿色科技创新促进绿色消费的良性循环机制。一是落实政府绿色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已设置相应条款,体现对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支持和相关强制要求。二是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以环保部批复同意支持黄陂区开展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为契机,完善政策指引,成立绿色供应链管理黄陂示范中心,设立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黄陂指数,并推动在家具、制鞋、电子、机械制造及零售服务等行业企业试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
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与保障机制
(一)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
黄陂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黄陂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7~2021)》。《规划》围绕了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六大方面提出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生态生活、完善生态制度、弘扬生态文化六大建设任务,共 75个重点项目,全面提升城区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黄陂。
(二)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审计对象全覆盖。全面盘点全区党政群、事业、国企单位组织机构和核定领导职数,清理出18家单位23名的负责人纳入审计对象,2018年首次把审计对象拓展到国企领导人员和区管副处级事业领导干部,做到审计对象无遗漏。二是审计期间全任期。2017年底区委组织部对全区街乡、区直部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历进行盘点,列出任、免、调时间清单表,提出了初步审计对象名单,经区经济责任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属于任中审计的,审计覆盖任期,属于离任审计的,审计覆盖届期。三是审计结果全运用。党委及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7年2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后委以重用。人社、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把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薪酬分配、评先奖惩有机结合。纪检监察在进一步核查相关事实的基础上,近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5人。对审计查明少数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或由于失职、渎职、违规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审计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去年8个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14条,制定8条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三)深化环保管理改革制度
一是推动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本着“应发尽发”、“不应发尽不发”的原则,2018年完成了6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证工作。二是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范围,启动 VOCs 因子排污权交易。2017 年涉及到黄陂区重点排污单位(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的企业包括武汉海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木兰汉北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口精武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武汉市明翔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武汉浙南管桩有限公司、武汉益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8家企业。三是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将资源环境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推动镇村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编制实施《黄陂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黄陂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规划》,六指街、大潭办事处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天河街、三里桥街获评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统筹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木兰乡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木兰山风景区等9个街乡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蔡店街等9个街乡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蔡店街刘家山村、天河街红湖村等2个村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村,49个村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村,206个村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
(五)“绿满黄陂”再添成效
黄陂区成功创建省级林业生态示范区,获评“绿满荆楚”行动省级先进单位。退化林分修复1.56万亩、中幼林抚育3.5万亩、四旁植树150万株。新建油茶基地5000亩。精准灭荒1.34万亩,提前两年完成精准灭荒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府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草湖湿地生态修复。武麻联络线游园、胜天游园、木兰湖环湖西路驿站游园加快建设。建成祁家湾、罗汉等街乡中心游园及素山寺入口小游园。木兰、长岭、姚集获评省级森林城镇。
九、强化生态文化观念意识
(一)大力开展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培训
重点加强干部在生态文明领域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全年干部培训各主体班中穿插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内容;通过开设生态文明专题自主选学班、专题辅导报告,在黄陂干部教育培训班和黄陂干部培训“云课堂”上新增相关课程;印发含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教学点、教学案例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料汇编等,基本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全覆盖全区党政干部。另外,2018年10月组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到的部门主管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生态文明创建培训学习班,在学习班中专门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课程。
(二)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2017年以来,黄陂区环保局连续在全区组织开展“黄陂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宣传周系列活动,积极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构建和谐、文明、生态、环保生产生活环境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对全局人员进行法治宣传培训,在全区营造出浓厚的“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氛围。区环保局积极参与全区“质量月”宣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及辖区企业参加各项质量宣传、讲座、论坛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打造环保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实施“精准培训”,提高培训效能。 2018年6月5日黄陂区人民政府在前川一小隆重举行纪念“六·五”环境日暨黄陂区环境保护教育基地挂牌仪式。区领导出席活动。区环保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到红安革命老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不忘初心,争当生态环保排头兵”主题党日活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暨服务非公经济”新闻发布会,向受邀的中央、省、市、区四级媒体介绍该院保护生态环境和服务非公经济两个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