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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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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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01-0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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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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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2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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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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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环境保护局《前川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前川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本项目报告书简本附后,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武汉市黄陂区环境保护局拟投资1242.65万元建设“前川饮用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滠水河黄陂区前川街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前川取水口上游3000m范围坡岸绿化,水生植物的修复,项目的建设分为七个区域,即西岸一区、西岸二区、西岸三区、西岸四区、西岸五区、西岸六区和东岸七区。在进行岸坡绿化和水生植物修复之前进行生态修复和坡度修正,恢复巩固河道的生物多样性,利用生态护坡技术,防治水土流失,巩固水土。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位于滠水河黄陂区前川街段,项目周边零散分部有前川街部分村庄。
2、环境质量概况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情况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区SO2、NO2、PM10、PM2.5的日均浓度监测值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滠水河黄陂区前川街段各监测断面水质指标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按单个指标评价,pH、亚硝酸盐、砷、汞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类标准,氯离子、硫酸盐、总硬度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标准,氨氮、硝酸盐硝酸盐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位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设备运输车辆尾气。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以燃油作为动力燃料,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运行时尾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根据前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场地平坦开阔无高大建筑因而空气的稀释能力较强,不会因为燃油机械设备车辆的运行造成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明显降低。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施工期不可避免的会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随着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上述不利影响将得到改善及消除。
此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的运行,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增加。
根据上述分析和评价结果,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②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③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塞。
(3)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经收集后交区渣土办统一运往指定地点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施工期生态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期无水下作业,不扰动滠水河水体,不会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显著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环境正效益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项目营运后可有效改善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提高水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饮用水源地风险应急预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水源地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的提高滠水河水环境质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拟定的方案实施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市黄陂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建设大厦8楼
邮 编:432200
联 系 人:王戟
联系电话:138****2715
2、环评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7-87260259
传 真:027-87260259
电子信箱:whzhyzx1@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也可以事先告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