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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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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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9-10-22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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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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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76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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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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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陂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黄陂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9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30日
黄陂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市的重要战略,大力实施《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以及武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设步伐,按照《湖北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鄂环委[2018] 2号)及《湖北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试行)》(鄂环委办[2018]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抓“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机遇,以法治引领与改革创新为双轮驱动,紧紧围绕“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净、城美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设目标,立足黄陂区自身优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以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障生态安全为根本,确立生态环境为基础、生态经济为核心、生态生活为目标、生态文化为灵魂、生态文明制度为保障的建设方略,努力建设经济社会发达、社会管理创新,环境健康宜居的生态黄陂、美丽黄陂。
二、重点任务
按照《省环委会关于印发<湖北生态省建设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环委[2019]2号)要求,结合省环委会对武汉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9年生态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黄陂区各项生态建设指标达到《湖北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鄂环委[2018] 2号)及《湖北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试行)》(鄂环委办[2018]4号)要求。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三、推进措施
(一)明确任务节点。区环委会办公室于2019年8月下旬印发我区2019年度生态区建设工作计划,完成工作部署。9月至12月底,各相关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开展具体工作,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1月起各相关责任单位向区环委会办公室(区环境保护局)提交工作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印证相关工作的台账资料。2020年1月底,区环委会办公室汇总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自查材料,形成我区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自查报告,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市环委会办公室审核。市环委会办公室于2020年2月底完成对各区的生态省建设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20年5月底前通报考核结果。
(二)紧扣工作标准。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对照《湖北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鄂环委[2018] 2号)及《湖北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试行)》(鄂环委办[2018]4号)具体要求,抓实生态区创建工作,按时向区环委会办公室提交自查总结报告及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三)加强检查督办。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生态区建设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及检查,并于年底收集汇总相关责任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和台账资料。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领导及市环委会办公室汇报,并按要求予以督办。
(四)建立奖惩机制。将生态区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各街乡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及其他生态环境省、市级奖补资金分配的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年度工作任务严重滞后,影响生态区建设大局的单位领导实施约谈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环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主要承担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及检查考核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与技术指导,合力推进生态区建设;各街乡要成立相应的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乡、各相关部门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对生态区建设实行绩效管理,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职责、定进度,形成责任链。各街乡要将生态文明(生态区)建设考核目标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三)有序推进实施。各单位要建立生态区建设推进工作机制,落实主要领导领衔、分管领导主抓,部门(科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将生态区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定期调度督查工作进展,确保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加大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环境、低碳消费、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共谋共建共享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区建设的大格局。
附件:1.区环委会下达区直部门、各街乡2019年生态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黄陂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分解表
3. 黄陂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达标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