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71)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11-12 15:06
发文单位
区环保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0-11-11 15:0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90356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一、反馈意见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断面,按期限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水质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强化考核约束机制,按照市“水十条”要求,近年来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列为区级绩效考核指标,年底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公开通报。

2.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制定滠水河流域、府河武汉黄陂段水体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发后湖、盘龙湖等19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通过开展水环境治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固废清理、入河入湖排口排查整治等措施,全力推进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已编制完成《黄陂区农村黑臭水体实施方案》。

3、扎实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建污普专班,出色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被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表现突出的集体”荣誉称号。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61108975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