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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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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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2-11-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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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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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2-4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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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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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陂区“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药监总局、省、市局开展“安全用药月”要求,为统筹做好我区“安全用药月”系列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
三、活动安排
1、11月16日至12月16日。举行“安全用药月”活动,各市场监督所、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经营企业等涉药单位利用飞屏技术,滚动播出活动主题词,营造安全用药氛围。(责任单位:药化械科、各涉药单位)同时,综合科联系区广播电视中心,同样播出主题词。
2、11月28日至12月6日。联合社区、药店、人民医院等单位,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邀请医药专家、执业药师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讲解药品购买、储存、保管、使用常识及注意事项,解答群众疑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用药氛围;围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本常识,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社会对药物警戒的认知度(责任单位:药化械科、人民医院、佳源堂大药房、群光社区)
3、11月14日至12月4日。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各涉药单位通知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线上知识问答,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补齐公众药品安全常识短板。(责任单位:药化械科、各涉药单位)
4、12月5日至12月9日。总结提高阶段,各涉药单位对“安全用药月”活动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等。
四、活动要求
1、各涉药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布置。同时加强疫情防控,无必要不发生人员聚集,确保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活动开展期间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搞排场和形式主义。
3、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参入涉药单位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安全用药月”活动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资料并报区局药化械监管科。
联系人:周耀兰 联系电话:18871883329
黄陂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