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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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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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2-2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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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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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0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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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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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根据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要求,区局定于2024年2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我区监管对象底数,完成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网售药品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末端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
1.依职责指导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准确掌握辖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底数。(全区网络销售企业可在“湖北省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中的“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系统”板块里面的“网络销售报告”栏目中的“企业报告(已报告)”中查看。)
2.严厉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资质不合规或资质超出有效期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
3.依法查处超范围、超方式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
1.坚决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
2.重点关注利用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等情形。
对以上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查办的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1.指导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严格处方药合规销售,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
2.整治在通过处方审核前,是否存在提供处方药品购买的相关信息或服务,是否存在展示处方药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信息的违规行为。
(四)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
1.对辖区内发布药品信息的重点社交平台、网络论坛、自建网站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审核所发布的药品信息内容,对评论区等可能导流的信息发布途径进行监控,对有误导倾向的药品不良信息开展集中清理。
2.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曝光一批非药品冒充药品、“网红神药”、“祖传秘方”、宣称奇效等信息,提请关闭一批发布散播不良信息的违规网站和违规账号。
(五)严格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线上经营行为。
1.纠正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网络交易中开具销售凭证不规范的行为。
2.制止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网络销售处方药过程中,不按要求审方、先药后方、无方售药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3.严惩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网络销售过程中买药送(赠)药行为。
(六)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
1.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落实对委托配送企业远程配送和混箱配送行为的监督管理。
2.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对需要提供冷藏、冷冻药品配送服务的重要环节,是否督促委托企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脱离冷链等。
3.对药品网络销售配送的企业开展抽查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开展配送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药化械科、执法稽查科、消保科、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以往专项检查工作基础上,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有关安排,梳理辖区涉及网络销售药品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执法办案等相关信息,建立相关主体台账和问题清单,各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目标清晰、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从业者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情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3月至8月)。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抓住专项治理契机,探索运用多种检查方式,依职责组织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信息录入湖北省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在平台日常监管记录中,标注检查内容、处理意见等)。要广泛收集线索,加强风险研判和个案分析,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惩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至11月)。各市场监管所要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成功经验,为完善我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提供支撑。各市场监管所请于2024年3月6日、2024年6月6日前,向区局药化械科报送专项整治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附件),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部署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要成效和工作建议等),并连同统计表一并报区局药化械科汇总并报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局将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区局2024年工作考核内容。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药化械科、执法稽查科、消保科、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药化械科,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作为,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在集中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需跨地区和部门的,要及时与区局药化械科、执法稽查科等相关科室沟通,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对重点案件,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优势力量,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惩。涉及网站处置的,可逐级上报省局联系通信部门,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发现重大案情查处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局。
(三)以案释法,强震慑。执法稽查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同时,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和措施,涉及重大信息的发布须认真评估防止炒作误读,对涉及药品安全的网络负面舆情要及时进行识别研判和妥善处置,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生态环境。
附件: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项 目 | 数 量 |
辖区内期末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数量(个) | |
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数量(个) | |
检查药品零售配送企业数量(个) | |
约谈企业数量(个) | |
责令整改企业数量(个) | |
完成整改企业数量(个) | |
公开曝光企业数量(个) | |
屏蔽或关闭违规网站数量(个) | |
屏蔽或关闭违规账号数量(个) | |
立案调查案件数量(件) | |
报送典型案例数量(件) | |
案件处罚金额(万元)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量(件) | |
移交其它部门案件数量(件)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本表统计时段为:专项治理起始日至报表填报日累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