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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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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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6-2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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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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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4-2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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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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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流程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为避免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受到限制或禁入惩戒,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当事人需主动改正失信行为,并及时向列入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具体程序要求如下:
一、申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需要符合的情形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二、向列入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书(附件1);
(2)守信承诺书(附件2);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信用修复不收取费用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信用修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附件1
信用修复申请书
基本 情况 | 当事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 ||||
住 所 (经营场所) | ||||
联系电话 | ||||
登记/发证机关 | ||||
申请信用修复的事项 | □经营异常名录 □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 □行政处罚信息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日期 | |||
申请事实和理由 | ||||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守 信 承 诺 书
郑重承诺:
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加强诚信自律,强化内部管
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
新闻媒体监督。
同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承诺书。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