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创新工作政务动态

2024-07-12 10:00
发文单位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4-07-12 10:0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4-2636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创新工作政务动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中小微经营主体活力,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

     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整合工商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多方面数据,建立健全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档案。通过与税务、金融、社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不断丰富信用信息内容,为信用评价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信用评价机制

     构建全新的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引入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将中小微经营主体分为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

三、推进信用+金融服务

    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金融机构依据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状况提供信贷支持。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的贷款利率和便捷的贷款审批流程,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金融产品,满足中小微经营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四、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建立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对因非主观故意导致信用受损的企业,给予其主动纠错、修复信用的机会。通过指导企业整改问题、履行法定义务,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加强对信用修复企业的后续监管,确保其信用修复成果得到巩固。

五、加强信用监管执法

    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中小微经营主体实施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激励;对信用较差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虚假申报、恶意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维护市场信用秩序。

六、强化宣传培训

    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宣传活动,提高中小微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组织信用培训,为企业讲解信用政策法规和信用管理知识,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通过树立信用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中小微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创新工作,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为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创造更加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