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5-09-03 15:33
发文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25-08-20 15:3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5-2285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黄陂区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陂区2025年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查机制,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妨碍统一市场典型案例的通报。

二、审查范围和要求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

具体政策措施,是指除规范性文件外其他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政策性文件、标准、技术规范、与经营者签订的行政协议以及备忘录等。

三、工作审查重点

(一)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包括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审批程序;违法设置或者授予政府特许经营权;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等。

(二)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包括限制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排斥、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对外地或者进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在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要求等。

(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优惠等。

(四)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提供优惠价格,影响生产经营行为;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价格水平等。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机构及负责人,明确审查范围、主体和标准,确保应审尽审。

(二)强化审查制度落实督导。对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实行季度通报,重大情况、特殊情况随时通报。组织开展抽查、举报处理、督查。

(三)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四)加强政策措施清理。持续组织开展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督促推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五)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智慧监管。全面应用“公平竞争审查监督系统”实行全流程智能监管

(六)加强组织培训,提升能力。邀请专家学者、上级部门领导开展专题培训。收集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的典型案例,组织各单位开展案例剖析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专班负责此项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工作内容和范围,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工作,推动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