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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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政〔2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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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2-07-19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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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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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74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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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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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政〔2012〕2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陂区第三批区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1项)予以公布。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推动区域科学发展、建设“幸福黄陂”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黄陂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O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黄陂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文学类(3项):
1、二程故事(传说)(区文化馆)
2、朱元璋的传说(长岭街)
3、息妫(桃花)夫人传说(前川街)
二、民间舞蹈类(2项)
1、蔡榨舞龙(蔡家榨街)
2、旱龙舟(王家河街)
三、传统手工技艺(4项)
1、四味鸭制作技艺(横店街)
2、龙灯扎制技艺(前川街)
3、秤的制作技艺(天河街)
4、李氏豆制品制作工艺(蔡店乡)
四、人生礼俗类(1项)
大余湾婚俗(木兰乡)
五、民间美术类(1项)
油泥塑(蔡店乡)
主题词:文化 遗产 名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4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