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陂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2018-02-07 00:53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陂政〔2012〕2号
发文日期
2012-07-19 01:00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0-74166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陂政〔20122

 

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黄陂区第三批区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1项)予以公布。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推动区域科学发展、建设“幸福黄陂”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黄陂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O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黄陂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民间文学类(3项):

1、二程故事(传说)(区文化馆)

2、朱元璋的传说(长岭街)

3、息妫(桃花)夫人传说(前川街)

二、民间舞蹈类(2项)

1、蔡榨舞龙(蔡家榨街)

2、旱龙舟(王家河街)

三、传统手工技艺(4项)

1、四味鸭制作技艺(横店街)

2、龙灯扎制技艺(前川街)

3、秤的制作技艺(天河街)

4、李氏豆制品制作工艺(蔡店乡)

四、人生礼俗类(1项)

大余湾婚俗(木兰乡)

五、民间美术类(1项)

油泥塑(蔡店乡)

 

 

 

主题词:文化  遗产  名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4印发

共印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