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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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陂政〔201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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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5-11-0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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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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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0898141/2020-74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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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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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政〔2015〕25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黄陂区梅院泥灌区续建配套与
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的批复
区梅院泥水库管理处:
你处《关于请求明确黄陂区梅院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项目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的请示》(陂梅文[2015]13号已收悉。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下达我区梅院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为3235万元。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明确区梅院泥水库管理处为梅院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增效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区梅院泥水库管理处主任丁伯勤为梅院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区梅院泥水库管理处副主任熊少卿为技术负责人。同时,为了加强规范该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组建黄陂区梅院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项目部内设办公室、工程科、财务科、安全协调科等机构,项目部由13人组成,丁伯勤任项目部主任,工作人员从梅院泥水库管理处内部抽调。请你处严格按照《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该工程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抄送:区水务局;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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