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29 10:33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陂政〔2023〕1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10:33
效力状态
有效
索引号
010898141/2023-0335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武政〔2022〕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高质量园林绿化建设补齐功能短板、提升生态品质、增进民生福祉为加快建设美丽黄陂、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打造生态宜居的公园城市

1.全面推进城市绿地建设。通过生态资源的合理规划和配置,在巩固提升现有园林绿化成果的基础上增质提量,通过各类水体空间、公园绿化和线性生态要素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形成建设绿地分布均匀、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花园。见缝插绿、拆违补绿、留白增绿,持续增加城市绿量,完成辖区建设任务。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城市绿地率不低于40%。(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乡)

2.加快形成多层次公园建设利用小型规划绿地、城市边角地、闲置地等微小空间“见缝插绿”,加快实现绿化空间的网络覆盖,让市民“开窗见绿、出门进园”,增加居民获得感。启动建设一批口袋公园、街头游园、城市公园,为市民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绿色休憩空间,同时也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留应急防灾所需的腾挪空间,为建设公园城市奠定基础。按照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科学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力争新建前川体育公园、西郊公园、棠棣树游园、改造提升老县河小游园、前川公园、二龙潭等12个小游园、公园完成建设37个口袋公园,努力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各街乡

3.持续提升绿地品质道路、公园等公共绿地建设项目优化绿地植物配置,乔灌木所占比率不低于70%,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比80%以上。在游园、道路、街头小景增加新优植物品种和花卉植物应用。合理配建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等设施,让公园成为市民乐享的绿色空间。(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乡)

(二)建设绿色环保廊道,营造低碳舒适的人居环境

1.建设生态廊道。严格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依托河湖水系、主要交通走廊等形成生态廊道,建立连接各生态斑块的重要连通道。建设四环线生态林带858亩,积极推进府河湿地公园项目前期、滠水河生态通廊及后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街乡

2.织密绿道网完成建设绿道网络,实施滠水东堤、长姚绿道、姚塔公路绿道南北贯通滠水木兰湖等城市湖泊滨水绿道。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2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70%。(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街乡

3.强化道路绿化。推进大树绿荫、双排行道树特色道路绿化建设、完成汉口北周边林荫路、油岗工业园路、前川中环线、前王公路、黄孝路(前川段)、新十线等林荫道建设。改造提升实施机场北大道、木兰大道、长塔线、岱黄高速景观效果行道树不出现缺株现象,死株缺株行道树及时更换,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城市林荫覆盖率均不小于85%。(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乡

4.推广立体绿化。完善推广立体绿化的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高架绿化、护坡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鼓励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实施立体绿化。(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街乡

(三)提升“蓝绿”空间占比,筑牢安全韧性的城市基底

1.实施蓝绿交融工程。加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积极推进湖泊绿地保护和建设。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45%。(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乡

2.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渔业退养,完成渔场相关加工设施(房屋)的拆除及生态修复,开展了保护区范围内的执法大排查行动。推进小微湿地建设。加强府河湿地和祁家湾青头潜鸭等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推进湿地数字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100%。办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街乡

3.推进山体保护与修复。积极完成“两级四次”环保督察交办涉林信访件办理,启动新一轮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和废弃矿山复绿工作。(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街乡

4.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2022年全区生物多样性普查,针对普查情况,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城市绿地、湿地中动植物及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的监测。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100%。(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乡

(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打造武汉特色的精致园林

1.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力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年行动,塑造靓丽市容,建设精致园林。提升行业科技应用水平,实现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管养。开展公园、道路绿化评先评优活动,完善绿化养护考核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园林和林业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乡

2.加强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严格保护大树古树、珍稀植物、历史建筑、文物古迹等。积极申报认定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并制定相应保护方案及措施,加强保护管理,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展示和科普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湖北省最美城市公园、最美口袋公园评比,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提升城市风貌。(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乡,区木兰山风景区服务中心

3.深入推进绿色创建活动。持续加大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花园家庭等创建活动力度,推进绿色驿站进社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60%以上。深入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花卉展、森林游等系列生态主题宣传活动,传播自然文化和生态文明理念。(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加强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传承园林营造技艺,弘扬工匠精神。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工种上岗人员持证率100%,其中高级工(三级)以上人员占比不低于20%。(责任单位:园林和林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步骤

(一)省级初审。2022年10月初,配合市创建办迎接省住建厅专家组实地初审。根据初审意见补齐短板指标,完善申报材料。12月20日前,省住建厅将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国家评审。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行材料预审、第三方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现场考评、综合评议、公示及命名。巩固提升各项指标,打造一批精品工程,深化完善资料台账,扎实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通过国家评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高效推进创建工作,及时研究重要事项和解决突出问题。各街、乡和相关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保障资金投入区财政要将本级负担的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主导和市场参与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区园林绿化建设,推动创建项目建设社会化、市场化。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对不能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影响整体进度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利用区属各主流媒体和网络宣传阵地,加强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民爱绿、护绿、增绿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共建生态宜居的新时代现代化强区良好局面。


附件:1.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分解表

2.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分解表

序号

指标

指标释义

指标

类型

具体

要求

具体任务

责任部门

生态宜居

1

城市

绿地率(%

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km2)占建成区面积(km2)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40%

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28%

1.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全面摸排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统计报表明细。

园林和林业局

2.确定建成区面积,提供建成区范围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完成辖区绿化建设任务,并提供绿地率数据。

区园林和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乡

2

城市绿化

覆盖率(%

建成区内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m2)占建成区面积(km2)的百分比。

底线

指标

≥43%

乔灌木

占比

≥70%

1.统计建成区内各类绿地覆盖面积及乔灌木覆盖面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乔灌木占比统计报表明细。

园林和林业局

2.确定建成区面积,提供建成区范围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完成辖区绿化建设任务,加大乔灌木应用比例至70%以上,提供绿化覆盖率、乔灌木所占比率数据。

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乡

3

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城区人口人均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人)。(城区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毗邻建成区能够满足百姓日常休闲游憩的公园绿地可纳入统计。)

底线

指标

≥14.8m²/人;

城市各城区最低值不低于5.5/人。

1.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全面摸排建成区内公园绿地面积,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统计报表明细。

园林和林业局

2.确定城区人口统计数据,提供建成区人口说明。

区公安分局

3.完成辖区公园绿地建设任务,并提供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数据。提供公园绿地特色示范项目简介及图片。

区园林和林业局、各街乡

4

公园绿化

活动场地

服务半径

覆盖率(%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km2)占居住用地总面积(km2)的百分比。(5000及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按500米服务半径测算;400—5000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按300米服务半径测算。)

底线

指标

≥90%

1.完善建成区内公园绿地分布图、公园绿化活动场地覆盖图。

园林和林业局

2.提供2002年(含)以来新建、改建居住区(通过竣工验收)分布图及建成区居住用地总面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加快口袋公园等各类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建设,提高服务半径。提供辖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名录及分布图。

区园林和林业局、各街乡

5

城市绿道

服务半径

覆盖率(%

建成区内绿道两侧1公里服务范围(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2

公里;

服务半径覆盖率

≥70%

1.全面摸排绿道现状及分布位置,绘制城市绿道覆盖图。

园林和林业局

2.推进绿道建设,增加绿道总量,提升绿道品质。

园林和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乡

6

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

个数

(个/10万人)

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个数(个/10万人)。(城区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大于等于50万人口城市,综合公园面积应大于10公顷;小于50万人口城市,综合公园面积应大于5公顷。)

导向

指标

≥1.5

1.按《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全面摸排建成区内面积大于10公顷的综合公园,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统计报表明细。

园林和林业局

2.确定城区人口统计数据,提供建成区人口说明。

区公安分局

3.加快综合公园建设,提升综合公园品质提供辖区内10公顷以上综合公园建设统计报表明细。

区园林和林业局

7

城市

生态廊道

达标率

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与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长度比率。

导向

指标

达标

1.提供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及工作总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生态廊道规划相关内容及长度。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加强快速路、出城通道分车带、防护绿地建设,形成道路型生态廊道。结合造林绿化、郊野公园及湿地公园建设等,完善生态廊道建设。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和规划局、各街乡

3.提供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工作情况及图片。

区水务和湖泊局

4.提供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总结。

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园林和林业局

8

城市

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

地级以上城市至少有一个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面积大于20公顷的植物园;近三年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例大于80%;具备连续三年的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

导向

指标

达标

1.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提供近三年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台账,并持续做好监测工作。

园林和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收集武汉植物园相关资料(市园林和林业局);推广应用乡土适生植物;收集整理近三年新建、改建绿地工程建设资料,统计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比。

区园林和林业局、各街乡

3.提供水生动物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

农业农村局

健康舒适

9

城市林荫路覆盖率(%

建成区内城市次干路、支路的林荫路长度(km)占城市次干路、支路总长度(km)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底线

指标

≥85%

1.完善建成区内林荫路资料,绘制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林荫路位置分布图,完善建成区林荫路建设统计报表明细。开展最美林荫路评比。

园林和林业局

2.加快林荫路建设。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乡

10

城市道路

绿化达标率(%

建成区内道路绿化达到《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的长度(km)占城市道路总长km)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85%

1.完善建成区内道路绿化建设统计报表明细,统计绿化达标道路长度。

园林和林业局

2.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实施道路绿化建设。提供辖区内道路总长度、绿化达标道路长度及具体明细。提供道路绿化特色示范项目简介及图片。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各相关街乡

11

立体绿化

实施率(%

建成区内实施立体绿化的项目数量(个)占项目总数量(个)的百分比。(考核项目为近三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

导向

指标

≥15%

1.收集推广立体绿化的相关政策(市园林和林业局)。加大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高架绿化、护坡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力度。提供立体绿化特色示范项目简介及图片。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各街乡

2.提供2020-2022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项目清单。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

达标率(%

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数量(个)占建成区内居住区(单位)总数量(个)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60%

1.提供2002年(含)以来居住区名录。加大园林式居住区评选力度。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大园林式居住区评选力度。统计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清单。绘制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位置及分布范围图。

园林和林业局

3.积极组织辖区内居住区(单位)参与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申报评选。提供辖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居住区(单位)清单。提供特色示范小区简介及图片。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全韧性

13

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

建成区各类绿地和水域总面积(km2)占建成区总面积(km2)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45%

1.完善建成区各类绿地清单及城市绿线位置图。

园林和林业局

2.供建成区水域分布及面积清单、城市蓝线位置图。提供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及建成区内实施保护的湖泊面积及具体保护工作情况。提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类特色示范项目介绍及图片。

区水务和湖泊局

3.提供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建设工作总结,特色示范项目介绍及图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加强绿地建设及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提供特色示范项目介绍及图片。提供辖区内绿地和水域总面积。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乡

14

防灾避险

绿地设施

达标率(%

建成区达到《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设施要求的防灾避险绿地数量(个)占纳入城市防灾避险体系全部防灾避险绿地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100%

1.全面摸排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广场绿地,制定防灾避险绿地建设计划及措施。

园林和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

2.为建设防灾避险绿地提供参考技术标准。

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防灾避险绿地建设,完善应急供水、供电、厕所、标志、消防等基本配套设施。提供特色示范项目介绍及图片。

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城市

湿地保护

实施率(%

建成区内实施保护的城市湿地面积(km2)占建成区内城市湿地总面积(km2)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100%

1.加强城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完善城市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台帐。

园林和林业局

2.加强城市湿地保护与修复,提供特色示范项目简介及图片。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各街乡

风貌特色

16

具有历史

价值的公园保护率(%

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按照名录和保护要求实施保护的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数量(个)占纳入名录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总数量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100%

1.制定关于做好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摸清底数,建立名录,明确公园保护范围,定期进行公园保护检查,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展示和科普教育活动。

园林和林业局

2.做好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涉及文物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

区文化和旅游局

3.积极申报认定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并制定相应保护方案及措施,加强保护管理,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展示和科普教育活动。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乡、木兰山风景区

17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

建成区内受到保护的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棵)占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总量(棵)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100%

1.制定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措施,实行动态保护管理。完善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的后备资源调查及统计报表。

园林和林业局

2.完成辖区内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的后备资源调查登记建档,明确养护责任主体,完善日常管理台账,提供树木统计报表。

区园林和林业局、各街乡

18

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

园林绿化工程中持证人员数量(人)占该工程技术工种上岗人员总数量(人)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100%

三级工

以上≥20%

1.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要求企业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并督查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摸排2020-2022年园林绿化工程持证上岗情况,制作统计报表。

园林和林业局

2.加大园林绿化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力度。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确保区级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达标。提供辖区内2020-2022年园林绿化工程持证上岗情况统计报表。

区园林和林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黄陂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彭斌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正平   区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胡祺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明壮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局)局长

    王志超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陈晓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蔡崇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群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李建国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向正坤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局长

罗剑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庆华   区园林和林业局局长

        辜宏建   蔡店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集街道党工委书记

卢美华   长轩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红星   木兰乡乡长

刘光文   王家河街党工委书记

孙建波   蔡家榨街道办事处主任

  六指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学峰   前川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罗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全胜   祁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君才   三里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易珍华   大潭办事处主任

  武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志义   滠口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明卉   横店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汉华   天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华   盘龙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邓忠辉   木兰山风景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园林和林业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庆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