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大潭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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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潭政预〔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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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0-02-0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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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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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0898141/2020-863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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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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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潭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大潭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大潭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潭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发展办事处经济,带领群众搞好两个文明建设。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2、负责辖区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搞好司法和法律服务,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民事调解,组织社会治安联防,落实民政政策,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及各种人员的来信来访;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做好双拥宣传,增强全民国防建设和双拥观念,搞好兵役登记,征兵及民兵训练,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社区服务,组织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
3、负责办事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居民管理、教育、组织发展等党务,做好纪检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办事处党工委、团支部、妇代会、残联、政协等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负责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加强辖区城市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科学化管理,做好重点育龄对象的访视检测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并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及全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5、负责搞好城市卫生管理。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市政、园林等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和监督,维护城市正常秩序,树立文明城市意识,争创卫生文明单位。
6、以多种形式发展、壮大街道经济,大力开展社区再就业服务,积极安置城市下岗职工和闲散劳动力;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强管理,保持社会稳定。
7、负责辖区内人民代表联络,办理代表议案,换届选举等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9、负责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大潭年度财政预算,监督大潭各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10、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11、负责监督大潭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
12、负责大潭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13、负责大潭范围内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督管理。
14、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潭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 2 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潭办事处财政所
2.大潭办事处经管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大潭办事处总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 27 人,事业编制 17 人。在职实有人数 46 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4人。
离退休人员12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2 人。
第二部分 大潭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大潭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63.57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63.57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 997.73 万元,项目支出 465.84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63.57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1463.5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5.44万元,增长11.88%,主要是1、工业园工程项目投入增加;2、农村村湾环境整治资金加大;3、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增加; (2)上年结转 0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997.73万元;
1、人员经费880.2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24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基本离退休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3、公用经费71.21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465.84 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2 万元,主要用于1、社会管理10万元,用于维护社会持续稳定等经费;2、乡镇运转20万元,用于办事处机构的正常运转等经费;3、人武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及民兵训练等经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政务公开审批8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运转经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45万元,主要用于五保户休养等。
城乡社区事业支出168.38万元,主要用于村湾环境卫生整治等。
农林水支出315.81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以钱养事、农田水利、村级公益事业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97.7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926.52 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880.2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24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71.21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3 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 万元);(3)公务接待费 2.53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 0.19万元,主要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06万元,主要是加强了公车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用车;2、公务接待费下降0.13万元,主要是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 0 万元。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潭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1463.57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155.44 万元,增长11.88 %,主要是1、工业园工程项目投入增加;2、农村村湾环境整治资金加大;3、行政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 1463.5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63.57 万元,占 100 %。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 1463.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7.73万元,占 68.17 %;项目支出 465.84 万元,占31.83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 1 家行政单位、 2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71.82 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346 万元。包括:货物类 59 万元,工程类 225 万元,服务类 6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225.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述(一)至(八)项中无对应收入的,请删除。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