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盘龙城、汉口北管委会,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直有关部门:
接省应急管理厅来电,2019年2月5日(正月初一)1时55分,广西柳州融安县大良镇大良街国祥便利店(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疑似非法经营),由于周边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店门口的烟花爆竹燃爆,发生火灾。4时50分,明火被扑灭,建筑一层发生坍塌,便利店隔屋搜救出5名遇难者遗体。详细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安全排查
各街乡要高度重视,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全面的 “地毯式”安全大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掉一家。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点,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
各街乡要组织安监、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坚决取缔、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及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要坚决取缔、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集中连片经营,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加强经营场所及周边安全管理,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使用明火的行为。
三、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各街乡要按照省市区政府“打非治违”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网格化管理、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行政执法、治安处罚、刑责追究等多种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处罚取缔未经许可经营、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储存以及出租、出借许可证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查出的非法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查其供货单位的责任。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黄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