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2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7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区妇联党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区妇联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经过认真整改,区妇联已完成五个方面十三个问题的整改,并就相关问题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讨1人。按照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正确认识,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巡察整改措施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妇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工作由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蔡鸿梅同志负总责,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整改,保证整改有序推进。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党组在2019年8月6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领导干部个人以及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研究整改措施,实行分类实施,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并做好责任追究。
(三)总结借鉴,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借鉴,研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积极把区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妇联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实施,真抓实干,逐条逐项狠抓整改措施落实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传达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一是针对“区妇联党组存在多项重要精神一次集中传达学习的现象”的问题,区妇联形成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在参加完重要会议及收到重要文件时,都要及时传达学习,确保上级妇联组织及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决策及时传达学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二是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未将学习与破解实践难题、推动发展结合起来”的问题,区妇联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化妇联改革,不断推动妇联干部思想观念转变、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妇联工作机制创新。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针对“专题会不多,扩大党组会参会人员,工作中存在以全体人员大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的问题,区妇联党组严格将区妇联党组会与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区妇联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区分开来,积极发挥了党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二是针对“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结合实际推动妇联改革向纵深发展不够”的问题,区妇联已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黄陂区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妇联领导班子。新班子新气象,区妇联不断加强班子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增强了党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了妇联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针对“班子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有求稳、安于现状的思想”的问题,区妇联在班子成员中倡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意识,并坚持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改革创新本领。完善了激励机制,鼓励创新,推动班子成员进取向上。
3.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针对“研究重大决策和项目时,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区妇联制定了《区妇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暨实施办法》,并按照《办法》要求,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区妇联均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程序。二是针对“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不深入”的问题,区妇联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流程措施,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理念,及时、真诚地互相提醒、批评,红脸、出汗,并促进其整改落实,达到了大家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针对“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民主监督氛围不浓”的问题,区妇联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干部思想政治的学习、研究、落实,“好人主义”思想得到遏制,民主监督氛围越来越浓厚。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好”的问题,区妇联创新学习形式和内容,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等学习方式,通过报告会、巡讲巡演等形式,积极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针对“重要资料未妥善管理”的问题,区妇联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党组会议记录等重要资料。三是针对“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的要求”的问题,区妇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成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四是针对“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区妇联坚持项目化、社会化地推进妇联工作,通过与爱品客、武汉阳光社工站等社会组织合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你点我送”女性素质提升计划、农村家庭教育等项目,发挥意识形态阵地作用。
5.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一是针对“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区妇联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区妇联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定期结合实际专题研究谋划党建工作。二是针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化”的问题,区妇联通过清明祭英烈、与精准扶贫联系村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吸引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自觉学习。三是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妇联加强党费管理,明确专人,规范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员党费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针对“有的党员干部对党务知识不了解”的问题,区妇联落实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学习管理,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并组织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应知应会党务知识。五是针对“党员管理工作缺位”的问题,区妇联加强党员管理,及时将罗铭、占建萍等两名挂职干部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了区妇联。六是针对“2016年度‘机关沉基层,党员联群众’每月一次志愿活动落实不够”的问题,区妇联落实“机关沉基层,党员联群众”,结合“百万家庭洁家园”等主题,在前川街德兴社区以及机关干部所在社区开展好一月一次的志愿服务活动。
6.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一是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区妇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规范起草、制发相关文件、材料。二是针对“部分党组成员与基层妇干沟通少,解决群众诉求力度不大”的问题,区妇联结合妇干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深入妇女群众,加强与基层妇干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妇女群众诉求的解决力度。三是针对“巾帼志愿服务队组建后活动较少”的问题,区妇联完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结合美丽晾晒、完美分贝、清洁家园、扶贫济困等主题,多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是针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连续多年内容大致相同”的问题,区妇联规范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根据每年工作实际,完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材料。五是针对“妇女之家、家事调解站等功能室作用未发挥”的问题,区妇联与爱品客中心、爱的教育咨询中心等社会组织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你点我送”、家事调解等项目,发挥妇女之家、家事调解站等功能室作用,服务广大妇女儿童。
7.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妇联根据实际完善并坚决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是针对“没有落实街乡、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经费财政保障制度”的问题,区妇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用足用好区委、区政府给予的500万群团工作预算经费,最大程度惠及各街乡场妇女群众。三是针对“2015年妇联装修合同无负责人签名”的问题,形成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四是针对“大额支出无党组会讨论记录”的问题,区妇联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做到大额支出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党组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的问题,区妇联认真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妇联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相关要求。二是针对“部分党组成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的问题,区妇联引导班子成员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并在述职述廉报告增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有关内容,努力维护妇联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9.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针对“违规发放信访补贴”的问题,区妇联清退违规发放的信访补贴,党组书记就此问题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讨,在后续工作中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常抓不放。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0.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的问题。针对“购置电脑未作固定资产予以登记”的问题,区妇联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等工作,并形成常态。
11.关于“退休干部联谊会结余经费未与区妇联脱钩”的问题。针对“协会注销后,区妇联未按财务管理有关要求,仍将余款存放于区妇联账户”的问题,区妇联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离退休女干部联谊会注销后的财务工作。下一步区妇联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2.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效率不高”的问题。针对“办公室主任调离后,未及时明确办公室工作负责人,造成办公室工作出现空档期”的问题,区妇联加强机关内部管理,通过分工文件的形式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人。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工作效率,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运转。
13.关于“人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聘用两名工作人员”的问题,区妇联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对区妇联两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聘用方式,并研究了其工资待遇等事项。二是针对“兼职副主席参与妇联工作不多,执委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区妇联认真组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参与“三八”维权周活动、项目化推进女性素质提升等工作,并通过示范引领,引导街乡场妇联积极发挥兼职副主席、执委的作用,鼓励她们依托自己职业、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到妇联项目中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促进妇联各项工作发展
下一步,区妇联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区委巡察要求,坚决做到:
(一)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区妇联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区妇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区妇联系统干部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听党的话、跟党走。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珍惜和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完善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清廉。加强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为妇联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整改成果的巩固提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妇女儿童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陂区妇联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1003190;邮政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158号黄陂区政府;邮编:430300;电子邮箱:huangpiqufulian@163.com。
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