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4月8日至6月10日对盘龙城建公司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7月23日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公司在坚持党的领导等5个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好实际切实强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53个分项中,51项已立行立改,2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共挽回经济损失166831.84元,并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区委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支委成员和部门部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为了强化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工作专班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公司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学习研究,先后召开党支大会2次、支委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班会议8次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公司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公司党支部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及任务清单》,对53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承办人,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公司成立了巡察整改督察工作小组,支委纪检委员任组长,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巡察整改工作联合督查,汇总建立督查台账。同时,要求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每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汇报整改落实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班子成员每周至少听取一次有关汇报,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细化,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工作专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增进效率、提高企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4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公司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8、9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与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党组织机构,经公司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了党建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成立公司党建办公室的通知》,负责公司党建、组织、宣传及党建带团建、妇建等工作,明确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做到党建工作“四同步”;三是公司制定了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及活动方案,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达到标准并落到实处。
2、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开展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和系统的谋划部署,制定了2019年度下半年的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任务书和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细化分解党建工作任务,将党建工作明确到支委成员个人,做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二是制定了2019年度下半年《“一岗双责”工作方案》,明确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应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3、针对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各项制度,明确专人在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下发《关于2019年党员示范岗创建的通知》,评选设立了5个党员示范岗,通过对“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工作岗位上把良好的党员形象树起来,在公司员工中把先锋模范作用显出来;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认领”活动,对到社区报到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把公司党员在社区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2019年9月4日,九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了“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募捐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募捐金额3250元,将在年底到双服务结对社区--金潭湖社区进行扶贫慰问;四是建立企业文化管理体系,重塑公司形象。2019年9月投入资金完成文化宣传墙面以及党员活动室的布置,初步形成公司企业文化特色,建立党员学习、活动阵地。
4、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将公司支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参与决策前置于董事会决策之前,重大事项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支委会会议进行讨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做了明确确认,凡涉及执行党的政策方针、发展战略、长期规划、生产经营方针、资产重组与运作、产权转让、大额投资、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与撤销、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薪酬、考核及提拔、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事项均需提交公司支委会研究决策。巡察整改提出问题以来,公司共召开支委会会议13次,议题涉及传达上级指示与精神、工程招标、管理、预结算、企业融资、党风廉政建设、子公司重大事宜研究等等,全部通过民主决策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5、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按要求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撰写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二是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完成了公司意识形态分析报告;三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四是于2019年9月16日支委会会议通过党支部工作制度并开始试行,其中改进了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加强对政策的领悟与解读能力,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并以党员带动群众,做好正能量宣传工作,使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
6、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党支部会议研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措施,研究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教育计划》,不断丰富学做结合的有效实践,细化任务分工,抓好推动落实;二是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发布《学习强国激励方案》,实行党员学习常态化,以党员带群众,构建学习型组织,最近一周公司“学习强国”人日均分已达38分以上,在区直机关和国企排名中多次名列前茅;三是将主题党日活动的安排纳入支委会会议内容,按时按量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员学习的常态化发展,并做好记录存档,已于2019年8、9月对党员进行《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考促学,让党的基本知识真正在每名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
7、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把学先进、学楷模的活动列入党建工作计划,对于宣传媒体倡导的学习楷模要不折不扣地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同时加大对身边表现突出的党员或群众的宣传学习,适时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常青”等活动;2019年8月16日支部围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开展巡察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议程序,邀请了区委巡察办指导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完善“ 三会一课”记录本、党员花名册、党费交纳情况等台账资料、活动记录;充分发挥各党小组的作用,加强各党小组的管理,按要求如实做好党小组活动记录。
8、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对于违规发放的档案奖、超标发放的津补贴、超标报销的差旅费,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各项费用已清退到位;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举办公司年会,已组织公司员工将相关费用清退至工会,并对工会主席进行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同时要求财务部继续加大力度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费用报销事宜没有遗漏;二是对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要求其严格执行“一函三单”规定,没有遵照此规定的招待一律不予接待。
9、针对主动作为不够,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日常管理,有针对性的设置考核指标,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员工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在公司内部形成主动担当作为的主动氛围;二是对公司承建的项目认真剖析、梳理,目前有30个项目仅为区政府前期工作项目(即仅推进前期工作,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施工建设),全过程推进项目为74个:已完工或投入使用项目11个,正在开工项目22个;处于前期报批报建阶段且手续进展顺利的项目有6个,预计可于2020年进场开工;有8个项目位于长江新城的控制范围内暂停手续审批;27个项目均未安排新增用地指标,其中一半还涉及企业占地及征地拆迁问题;为此我公司加大与区国土部门的对接力度,对于一些在急的重大工程请求提前安排用地指标;同时积极与项目所在街道(管委会)对接,请求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以便于项目的顺利推进。目前,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项目推进速度明显加快,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显著提高。
10、针对党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对于2017年网转组织关系的3人、2018年网转组织关系的4人、2019年网转组织关系的1人,总计8人的组织关系转移电子回执单于2019年9月完成补打、存档;二是学习党费收缴文件,重新核算党费交纳标准;三是于2019年8月22日发布学习《湖北省党员手册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文号:中共武盘龙建设支委〔2019〕15号),敦促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落实规范填写;四是加强对党员培养,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党员大会,对8名入党申请人进行不记名民主投票。根据发展党员标准工作程序,召开支委会研讨投票结果,拟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人员4名。
11、针对学习教育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与能力培育,建立了《党员培训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将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化,做好培训考勤与学时登记,将培养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在完成区委对中层领导干部组织的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企业内部党建及专业知识培训,今年以来财务部组织专业培训4次、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培训学习2次;同时公司党支部制定了2019年度下半年党员学习计划,已邀请全国道德模范董明等人来公司上党课,同时以后定期邀请各行业专业人士来公司开展培训、讲座,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对党员讲党课以及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健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二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廉政考核压力向基层传导,与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三是落实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 “一岗双责”作用,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廉政督促检查,并于2019年9月上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课。
13、针对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公司支委会、董事会民主决策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与控制,防范公司经营、合同、法律等相关风险;二是发挥监事会有效监督作用,进一步明确监事职责,在企业管理、人员履职、重大经营活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及大额资金使用上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定期召开监事议事会议,对公司事项进行审议;三是及时全面做好各项公开工作,听取公司职工对于公司各项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职工知晓度、透明度,让公司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4、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够的问题。一是经公司认真调查,盘龙三路4家投标单位报价高度接近情况属实,但因采用的招标清单一致,投标标准一致,招标控制价相同,结合现行的武汉地区建设信息价,材料市场价格稳定,各投标单位认为利润较小,所以投标报价让利很少,因此投标价格高度接近,以上招标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开标现场均有监控,且与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网监督,没有出现违规行为;二是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完善了《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关于工程服务类和工程施工控制价管理办法》;三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办理了盘龙三路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遗址博物馆的施工许可证,完善了相关手续。
15、针对财经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立即将巡察中发现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的物品进行整改,同时将公司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资产等进行了全面的盘查清点并登记入册;二是相关部门参加了资产管理培训,组织学习了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知识,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三是已就资金问题多次向区政府、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行文报告,请求明确公司承担的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办法,目前相关结算办法正在审批中,预计2020年可正式签订;四是对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梳理,与两家子公司即武汉千玉龙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刘店恒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就资金往来问题订立借款协议,明确借款利息、本息收回时间等,相关利息收入也纳入了账内核算,规范了财务程序。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1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二是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持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在人员讨论决定上,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
17、针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无人员配备的问题。结合公司转型发展要求,对条件成熟的子公司实体化运作,规范组织架构,充实调整专业岗位人员,目前已按巡察整改要求调整2名人员到滠口新城公司任职,保障子公司正常运营。子公司武汉刘店恒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有贷款业务无实际业务,暂时无法进行注销也不适合充实工作人员;子公司武汉千麒睿地产有限公司现暂无实际业务,因此不适合充实人员,待有合适机会开展业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工作人员。
18、针对公司人员招聘自由度过宽的问题。一是制定了《编制管理制度》,对公司人员实行编制管理,明确规定了扩编、减员的程序,使公司编制管理和人员招聘有章可循;二是制定了公司的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增强公司人岗匹配度,为招聘、录用员工和绩效考核等提供了依据;三是制定了2019年度下半年员工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选择员工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技能,逐步提高公司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和管理水平。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公司党支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党支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构建规范公司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发展。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聚共识、团结奋进,使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盘龙城建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61009520;邮政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卓尔企业社区36栋A座;邮编:430311,电子邮箱:3173650536@qq.com。
中共武汉盘龙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