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0-18 11:24
来源: 武汉木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6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公司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11日,巡察组向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城投公司党总支全面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结合公司实际,逐条逐项进行了认真整改。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织抓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区城投公司党总支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问题整改专班、整改工作督查专班,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2、聚焦问题整改。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和建议,将3大类16个面上问题逐项梳理分解,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整改,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改的合力。

3、严格落实责任。针对本次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靠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积极研究解决整改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的质量和实效。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整改落实情况

反馈会后,党总支书记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任组长,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主动听取工作汇报,集中研究、分析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动态销号,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6个面上问题,已基本完成。

二、真抓实改,坚持整改贯穿始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贯彻上级精神,设立“第一议题”“首要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1月以来,累计参加区国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自2022年4月以来,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明确为支部大会、支委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9、10、11月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重点学习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学习领会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集中学习了黄陂区“十四五”规划和“七大行动”目标任务清单,重点分析了其中对国企的有关工作要求,对公司所涉项目进行了计划布排和责任分解,细化分工,层层压实,2022年8月9日,黄陂区委、区政府与湖北联投公司就产业基地项目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区城投公司与东湖高新集团公司签订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木兰信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落户黄陂,园区建设方案初具雏形;积极寻求区委、区政府支持,主动协调街道、财政、国资等部门将滠口街长松还建房剩余资产划入区城投公司,捕捉国家住房保障利好政策,通过市场化经营的方式将存量“包袱”变为优质资源,及时启动国家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工作和底商招租工作,已成功租出7130平方米商铺,租金收入近100万元;首批开盘796套商品房,在疫情封控和房地产政策收紧的环境下,销量稳居区域前三,市场去化率达50%,剩余商品房售出作为解决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试点房源,累计销售额达8亿余元。三是组织召开了监事培训会,系统学习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22年11月15日,监事人员对我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逐步建立监事列席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会议的监督机制,研究讨论合资建设 “东湖高新•木兰信创产业园”、“军运会亮点片区-木兰乡还建楼工程”回购协议等重大项目时主动邀请监事人员列席。四是对公司股权投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开展了“重投资轻管理”专项工作,从党的建设全覆盖、依法履行股东权责、注重参股投资回报、严格财务管控、规范产权管理、规范无形资产使用、领导人员兼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排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报请区政府常务会通过,成立了“武汉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木兰投资集团”),将武汉宏居万泰物业管理公司(原区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武汉木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区城投公司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武汉乾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区城投公司、环通路桥公司合资公司)100%股权以及区城投公司100%股权划转至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公司人力资源优化方案,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

2、政治核心作用弱化、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建入章”要求,督促子公司木兰红基、环通建设集团公司完成了章程修订,强化党组织法定地位。完善了党组织前置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形成了党总支议事规则,明确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人事必须先经党总支前置讨论后,再分别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党总支研究决策流程及会议记录等台账管理,个别漏记事项经党总支委员一致确认后及时予以补齐,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班子成员对民主决策提高认知、准确把握,强调班子成员要在集体研究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充分表达意见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实事登记表,建立项目实施计划,成立了“横店街西郊花园还建小区”、“坤合·长新城”、“黄陂区第二实验小学”、“市政工程”等4个项目部,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党建和群团建设的有关活动由党、群共同策划、共同组织,通过群众参与主题党日、“旁听党课”等方式,引导群团组织听党话、跟党走,利用微信群、QQ群等学习交流平台,让群团组织的“朋友圈”不断扩大,激发群团组织内生活力。同时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民主管理、监督渠道。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实业领军人物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如原福特公司总裁李·亚科卡等实干典型,用先进典型的思想境界与优良作风匡正自身行为,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在环通建设集团公司改制问题上,主动向原主管行政单位公路局了解既有管理模式及事业身份员工薪酬结构水平,逐人核算薪酬待遇,充分征求现有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多次沟通研究,在遵循“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下,集体决策形成了薪酬改制方案,有力推进改制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民生项目,主动履行社会职责。深入项目一线,找准难点痛点,倒排项目工期,对存在的问题逐一作出书面说明,目前4个增减挂钩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并交付,3个项目已经完成市局竣工验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了工作进展并积极寻求协调支持,要求区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街道尽快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以推进土地办证工作,从而使最后一个增减挂钩项目达到申报市局竣工验收的条件,一期土地证已于2022年7月27日办理。实验二小项目严格遵照合同约定,一方面协调建设单位区教育局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多次配合前往电力部门及所在街道沟通高压电力线路迁改工作;另一方面在前期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寻求区建管部门支持,各项公开招标得以采取合并或简易(费率)方式,通过承诺开标前落实招标条件的方法,提速开展,于2021年3月完成招标工作。长轩岭街泊沫村配电房规划选址问题,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电力部门出具文件证明了选址的合法合规性,随即协同长轩岭街对村组、村民进行了解释疏导,妥善化解了矛盾。木兰大道美丽乡村带项目已协调施工单位、燃气公司解决了天然气接通问题,9个还建点现已全部通气。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还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底线思维,结合“清廉国企”行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活动,强化廉洁从业教育、警示教育、纪法教育,提升干部职工风险意识。系统梳理企业风险隐患,制定防范化解风险实施方案,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编制了《融资管理办法(草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草案)》、《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草案)》、《工程款支付审批机制(草案)》、《成本管控风险防控方案(草案)》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融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是结合业务发展实际,逐步明确子公司主责主业,充实子公司人员部门,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方式,母子公司决策分开。

三是全面梳理公司既有债务情况,对公司承担政府公益项目和融资职能的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主动挖潜全区优良资产或资源,从提高企业自身信用出发,请求区委、区政府支持进行资产、资本、资源、资金注入,在代建费用、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收入等方面给予区属国企合理收益,保证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匹配,实现企业的造血和自我成长。经区政府同意,街道、职能部门与公司签订了横店还建房代建协议、集中隔离点代建协议、集中隔离点运营服务协议、木兰乡还建房回购协议,划拨了滠口街道704套还建公寓及全区1080处竟配建公租房,增加了木兰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切实提高了公司信用基础及风险承受能力。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武汉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以干部职工喜闻悦见的学习形式,通过阅读经典、观影、竞答等活动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精心策划组织研讨活动,2022年9月以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次,专题学习8次,交流研讨11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2022年9月13日,专题部署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围绕“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舆情处理”三个方面明确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完善了谈心谈话机制,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沟通了解,2022年9月以来,组织干部职工谈心谈话5次。三是完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结合清廉国企的要求,丰富清廉文化内容,在公司一楼大厅布置“忠诚、担当、有为”企业清廉文化宣传栏、清廉故事文化串串、在公司九楼办公区域布置清廉长廊;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进行了党员活动室建设。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党建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经营业绩考核相互衔接,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薪酬奖惩挂钩,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切实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二是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用建设几个方面着手,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设置完成时限。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领域负责人,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原则,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增强纪检工作力量,抽调员工充实纪检队伍;通过跟案代训、岗位练兵等方式选派公司员工到派出第五纪检组跟班学习,积极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参加区纪委监委组织的2022年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结合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于2022年8月10日-31日在公司全面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有利于纪检工作有效开展。

7、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制定廉洁风险点排查制度及防控预案,与重点部门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5份,2022年以来围绕清廉国企重点工作开展了违规借贷担保、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围绕常规化开展整治监督、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营造风清气正整治生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内容,制定纪检工作要点,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纪律威慑力,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用,查找隐患,堵塞漏洞。2022年9月27日、2022年9月29日,公司领导带队检查区城投公司、木兰红基物业、星美诚市政公司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及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处置,约谈提醒12人次。三是根据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下发了《区城投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开展的具体内容、责任分工和方法要求,将宣教活动与清廉国企相互融合,互为促进,丰富载体,拓展形式,广泛开展以“清廉”为主题的读书分享会、道德讲堂等活动;因地制宜积极建设“清廉文化走廊”,在中心活动区域、休闲场所、电梯间等位置布置清廉文化宣传作品、格言,不断增强宣教月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开展网络答题活动、宣读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增强震慑,强化自律,深化教育效果。

8、工程领域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对军运会项目“容缺建设”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加快推进施工图审等前期审批手续,木兰大道美丽乡村带项目已于2022年6月27日取得图审合格咨询报告、财政评审已进入收尾阶段,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经逐步补齐。强化过程管理,不断加强工程监理作用,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环节,责令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据实出具意见,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性,严谨性。二是加强成本把控,进一步明确对第三方结算、跟踪审计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和考核细则,将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质量与服务费直接挂钩,强化成本核定在工程结算中核心地位,完善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明确经成本控制部门进度产值核定并签署意见后,才能履行后续工程款请款流程。三是规范项目管理,深入项目现场,督察项目进展,审查资料台账,及时督促完善整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制度,完善工程验收流程,明确验收标准,编制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管理办法(草案)》、《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监理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建设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草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制。

9、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私自出汉,用车记录存在补登、漏登、错登,班子成员使用公车等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于2022年9月组织学习了区委办《黄陂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区国资局《黄陂区区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公司《公车管理制度》等文件,细化了公车管理规则,明确了专人专管、用车报批、费用报销、维修(保养)等流程,编制了《用车登记表》、《长途派车申请单》、《租车申请单》、《维修保养登记表》等制式表单,同时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委托专人进行车辆管理,严格按照业务需求及时进行用车登记,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梳理企业年金缴交基数及标准,逐一厘清各年度领导班子及员工工资水平变化,核实各年度缴费基数差异并统一进行调整,督促经办人员适时更新年金缴费标准。三是对反馈违规报销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了调查,配合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所涉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清查整顿,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让当事人作出了检讨,同时在公司内部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教育广大职工遵守管理制度,做到令行禁止、防微杜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制度问答汇编》,修订和完善公司《公务接待制度》,明确事前、事后审批流程,督促母、子公司严格按照制度履行公务接待程序。

10、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检查了财务审批单据及报销附件,及时清理核对,纠正错误,并对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司财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工资发放审批流程,制定了财务报销流程图,细化了报销项目附件清单,明确了报销手续。已明确工资表由审批人签字确认后再执行;联系第三方公司出具了车辆保养及补漆情况维保维修单证明,要求坤合·盘龙云海城项目部对食堂无人员名单作出了书面说明并补充提供了用餐人员名单。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子公司财务管理,木兰红基、星美诚分别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支出事项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审核流程,也对工会2020、2021年发放福利物资无领取人进行了书面说明并补全了签收台账。二是进一步健全采购机制,起草了《区城投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及现有法律法规,明确采购方式及标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合规性。三是全面梳理母子合同签订情况及履约情况,及时补齐了合同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星美诚公司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并补充提交办公室改造装饰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于2022年11月1日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增强业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约意识,提高对合同重要条款的重视程度。

1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并针对固定资产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等重点环节,编制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草案)》,明确操作规程,做到流程清晰、责任可查。安排专人系统梳理盘点固定资产,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类统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完善使用信息资料。二是全面核查固定资产入账情况,及时做了清理核对,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购置的两台打印机及部分家具作出书面说明,未达到固定资产额度标准的,暂计入办公费用科目,达到固定资产额度标准的及时登记入账。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

12、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格落实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持续传导压力,采取不定期抽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2022年7月上旬组织开展母子公司党员关系专项排查,排查在党组织关系在外人员2名,针对党员关系未及时转入公司问题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其中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入公司,另外1名党员为退休返聘,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管理规定,退休党员返聘其党组织关系可以纳入居住地管理不转移,经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其党组织关系已纳入居住地党支部管理。二是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围绕四个重点9项内容,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区城投公司党建工作质量。2022年8月30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阶段党建工作任务,重点强调党建制度建设,已制定党建专项考评、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制度,2022年10月9日,公司领导前往木兰红基公司,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形式,深入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采取现场督促整改和限时整改的方法,确保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总支委会和支委会工作台账,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规范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二是认真组织召开2022年度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充足准备,尤其在谈心谈话环节,提前公布谈话要求,营造开诚布公、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要求谈话人与被谈话人结合工作重点、岗位职责、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同时邀请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五纪检组相关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严肃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达到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效果。

三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了会议台账管理,定期查阅工作台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4:日常党务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重视党务干部的培养使用,党建工作专人负责,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先后从子公司调入2名员工,专门负责公司党建及相关工作,2022年7月以来,多次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区委、国资及公司内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参加区级培训2次,公司培训2次,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强化履职能力。二是对部分党员入党资料不规范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暂停了党员发展工作,并将资料移送至区直机关工委,积极配合联系当事人原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补充有关资料。同时,组织党务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印发的《有关政策文件汇编》、《黄陂区发展党员工作汇编》等工作文件,提高党务工作水平,2022年以来,严格按文件要求填报了2名同志的党员发展材料,成功发展党员2人。

15、忽视干部队伍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30日,研究通过了人力资源优化方案。对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综合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经历、学历、业绩等多方面能力,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程度,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内聘和外招相结合的方式充实人才队伍,将“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调岗调薪,进一步优化人岗梯度。2022年6月以来,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名,新招员工5名,调薪调岗25人。二是优化薪酬制度,修订完善员工职业发展机制,建立了灵活的主管及以下员工调薪调岗机制,充分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深入调研了子公司人员流失情况,木兰红基公司对“红色引擎工程”引进的大学生去留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进一步完善了薪酬管理办法,通过评优、培训、人事激励等措施,充分提高了员工积极性。三是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开展了业务培训、鼓励员工加强个人自学,提升学历、评级考证。2022年组织业务培训10次,涵盖工程管理、投融资、成本控制、党务等内容,目前1人顺利考取在职研究生,1人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1人顺利通过专升本考试,还有10余人积极筹备参加了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考试。

16、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前往区委组织部进行交流学习,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人事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及时梳理选人用人过程台账,对以往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说明,并在2022年7月工程部部长等4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结合公司实际完善了任职资格条件、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环节的工作,适当扩大了参会人员范围。二是调阅了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对公示时间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已满5个工作日。三是对子公司招聘工作进行了调研,查看了招聘方案等过程台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木兰红基公司编制了《招聘管理制度(草案)》,加强了对招聘过程的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查检查,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本次巡察整改过程中共追责问责14人次,其中党内警告1人次,书面检讨1人次、批评教育12人次。修订完善制度11个,新制定制度11个。

(二)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用好巡察成果。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面上问题(含2个专项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公司将用好巡察成果,以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举一反三,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从根子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城投公司党总支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7-85928028,邮政地址:武汉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大楼9-10楼,邮编:430300,电子邮箱:hpct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