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18 09:20
来源: 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黄陂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11月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区上下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悟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助推黄陂高质量发展的试金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方案,逐一明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区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事项亲自督办。其他区领导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街(乡)各部门认真履行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形成相互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高效推进。为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区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督办工作进度。整改工作专班定期汇总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牵头单位进行全覆盖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全区各级党组织对照整改方案,自查自纠,一体推进,不断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四是健全制度机制,推动长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在整改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基层党建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11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84项,形成相互衔接的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工作实效。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关于“漏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已以专题学习方式完成漏学内容补学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关于“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过多”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会前制定学习方案,精学细研,每次学习内容严格控制在10项以内,切实提升学习质效。

3.关于“未按要求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23年底,全区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611场,已实现全覆盖。

4.关于“未在区人民政府网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题专栏”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期间,已立行立改,在区人民政府网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同步收录相关报道并持续更新信息。

5.关于“新旧动能转化不快,经济‘含新量’‘含金量’还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区政府全面领会、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创新作为发展主导战略,主动承接全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施高质量工业技改行动,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做大做强轨道交通、新能源等五大产业集群,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6.关于“现有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数在武汉市占比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推动传统产业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连续四年增长超过25%,在全省市县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中,我区获省委、省政府“进位先进单位”表彰。

7.关于“全区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深挖增收潜力,千方百计开拓财源。我区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逐步提升。

8.关于“在创新推动解决盘龙城开发区功能错位问题上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开展盘龙城开发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一是完成盘龙城开发区管理机构规范调整。二是调整社区网格,优化治理单元。三是创设片区联合党委,组建小区党支部,织密组织体系。四是通过招聘社区干事、组建志愿服务队、选派机关干部挂职等方式,壮大治理队伍。五是加强小区“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建设,推动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三方联动常态化。六是推广运用“社区工作平台”,推进数字化赋能。七是提升精细化服务,市第一医院盘龙院区、盘龙七小等一批公共设施投入使用,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八是推广共同缔造经验,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基层治理中。

9.关于“50个道路易积水点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6处长期渍水点改造工程。其他44处易渍水点已清疏沿线排水管道410公里,并按“一点一策”分类制定应急排涝联动预案,保障了城区日常排水畅通。

10.关于“2023年秋季盘龙城中小学学位数缺口”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秋季开学前,通过改建教室、启用新校等措施,增加学位3420个,解决了盘龙城地区中小学生“入学难”问题。

11.关于“盘龙城地区教师缺口169人”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秋季开学前,已通过区内调剂、新招聘教师等方式,新增盘龙城地区教师169名,解决了盘龙城地区教师缺口问题。

12.关于“社区规模划分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对4个超1.5万人社区,按照“便于生活、便于服务、便于管理”原则,将1个社区一分为二;1个社区因下辖2个小区正在扩建,待完工后再科学评估拆分事宜;2个社区由于管辖小区较为集中,为便于日常管理,暂不宜拆分,已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13.关于“社区工作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采取补充“两委”干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大学生社区干事、选派机关干部下沉挂职等措施补齐社区工作人员197人。

14.关于“84处雨污混错接点整改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84处雨污混错接点雨污分流和节点改造工作。

15.关于“部分河流、湖泊水质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2个重点入湖排口整治。滠水滠口断面水质月均值已恢复至Ⅲ类标准。开展盘龙城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沿湖排口巡查监管力度,目前,劣Ⅴ水质湖泊已全部消除。后续将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按照“一湖一策”治理技术方案,分步立项,分年度实施,持之以恒改善相关湖泊水质。

16.关于“饮水安全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整改以来,我区已将黄陂区北部6个街乡主供水管网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改造。同时,加快北部街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切实保障北部群众用水安全。

17.关于“重大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远东电气已开工。对未开工项目认真分析研判,分类施策,13个项目已开工或正在办理开工手续。2023年我区全力以赴促开工、稳落地,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排名全市第四。

18.关于“现有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未完成武汉市下达的处置率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2022年任务基数中剩余未供土地结转纳入2023年任务基数。2023年全年批而未供处置完成率超过市级下达的处置率工作要求,处置量和处置率位列全市第一。

19.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省评价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2023年我区在工业项目办理“五证同发”、为企业减免税费、缩短涉企案件审理用时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项省改革先行区试点验收通过,被省营商办通报表扬。

20.关于“前川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黄陂前川城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前川正高水平建设产居城一体的新城,2023年前川街道交通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绿地与广场等基础设施,较前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21.关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集中集约发展,大力推进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化空间布局,增强产业集聚力和城市承载能力,推动人口加速向城区集中,2023年城镇化率增幅全市第一。

22.关于“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区政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内蒙古等地安全事故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高压态势“打非治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渠道,运用大数据、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辖区内危化品经营企业、途经辖区内的危化品车辆和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 2023年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优秀单位。

23.关于“成品油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整改以来,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对重点地区成品油安全隐患排查20余次,开展联合执法6次,公安机关办理涉油案件11起,拘留14人,非法储备和售卖成品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4.关于“整治道路安全事故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开展冬季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7.27%和65.21%,道路安全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5.关于“森林防火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黄陂区总林长令,压实森林防火责任。通过巡回广播、播放公益广告、发送短信等方式加强防火宣传。加大督查力度,深化隐患排查,积极组织防火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加大资金投入,科学配备防火器具和防火设施。2023年度我区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没有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26.关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严格按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制发廉情抄报,提醒区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

27.关于“部分干部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后未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及4家区管单位已将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检视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28.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廉情抄报,提请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

29.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列出监督清单,制发工作提示,强化日常监督,黄陂区纪委监委在2023年全市履职尽责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单位”。

30.关于“派出监督缺失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整改以来,派出纪检监察组到对口联系单位参会率显著提升。健全工作制度,将派出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纳入履职尽责考核重点内容,压实工作责任。

31.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书记已约谈2个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委及全区各单位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掌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有关要求,并建立长效机制。

32.关于“平台公司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视指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举一反三,开展2个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制发管理制度2个,从源头强化监管。

33.关于“招投采购领域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9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全面核查并处理。对202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大检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招标人、投标人和行业监管部门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制定完善管理制度10余项,健全制度机制。

34.关于“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超概算、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对涉及的项目认真梳理,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分级分类处置,督促项目单位履行完善建设程序,限期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符合条件的,加快依规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对涉及超概算、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项目严肃调查处理,向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警示函,同时,区纪委监委启动调查程序,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

35.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对固定资产逐条比对,核实资产实际数量及残值,同时统计全区农村集体新增固定资产情况,形成资产清单和应报废资产清单,确保相关平台资产账目一致。

36.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规范申报集中开工项目管理工作办法,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按“广”的目标做大目录库,按“准”的要求做强储备库,按“实”的标准做实实施库,依托“三库”流转,不断夯实投资底盘。强化过程管理,提升投资质量,依托绩效平台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精准调度,聚焦投资提质扩量,扎实推进投资绩效评价工作,运用“三评”成果,校正投资方向,有效提升了项目的开工率和纳统率。

37.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鼓励担当作为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

38.关于“重大事项协调机制不畅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在全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区“四大家”班子统筹力度,形成区委统一领导,各方协调一致、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二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重大事项推进格局。

39.关于“未按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从严要求班子成员开展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区委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文件,并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三是制发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长效机制。

40.关于“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二是区委、区政府党组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并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

41.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均已按要求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区委、区政府党组集中学习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并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

42.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缺席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每月按要求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区“四大家”均已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文件,并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

43.关于“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加大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力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综合分析研判相关制度,注重加强年轻干部配备,对空缺岗位情况及时分析研判、迅速补充调整,不断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44.关于“未按规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将每年向区委全会专题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二是区委组织集中学习,全面掌握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三是认真开展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考评等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45.关于“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中未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已结合2023年度述职,按要求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二是区“四大家”均已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全面掌握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有关要求。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审核。

46.关于“少数单位2019年以来未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加强对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各单位每年按要求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均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三是将各单位每年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考评内容,建立长效机制。

47.关于“少数单位存在前后年份党建工作要点雷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均已重新完善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审核。三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审核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48.关于“2019年以来全区有7个村党组织被2次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开展软弱涣散整顿“回头看”,对7个村级党组织逐一实地验收,确保整顿到位。二是组织各街乡开展普遍摸排,指导各村按照“一村一策”扎实推进整顿工作。三是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创建,建立排查整顿长效机制,持续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49.关于“部分单位流动党员排查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街道和开发区从严开展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流动党员重新摸排。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单位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三是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排查登记管理机制,指导基层党支部全面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排查、教育管理等工作。

50.关于“4个街道共同缔造试点存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4个街道和4个试点村(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各街乡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相关要求。三是制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成效评估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

51.关于“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将巡视整改纳入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纳入区级巡察监督内容,形成巡视整改长效监督机制。

52.关于“上轮巡视发现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二是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长效长治。三是落实理论学习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巩固堡垒;坚持“严”的总基调,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部门,加强监管,严控风险;加强区级巡察工作,推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更好发挥巡视的利剑和震慑作用。

二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扛牢区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坚持分类施策,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及时办理,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同时,坚持严字当头,加大巡视整改督办问责力度,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整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全面整改具体问题,又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抓好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持续发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助推黄陂建设现代化强区,争当全市转型发展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18日至8月8日。联系方式:027-61000251(工作日8:30-17:30);电子邮箱hpqw_xcb@126.com。


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委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