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运输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和《武汉市货运车辆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黄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辖国省干线公路以下区域启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
自9月20日起。
二、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1.S108省道K56+100米(白塘村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
2.S108省道K85+200米(杜堂村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
三、相关措施
9月20日后,经上述2处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检测点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的,将向车辆所有人推送违法信息,黄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运输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和《武汉市货运车辆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所有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黄陂区交通运输局
黄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