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在城市规划中未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由于局部规划不尽合理,导致“先厂后房”和“先路后房”等情况发生,引发矛盾纠纷;本次督察期间,东湖高新区美的云筑小区等高铁噪音问题、经开区金地兰亭小区旁平鄂煤炭有限公司粉尘噪音问题、汉阳锅顶山垃圾焚烧厂异味问题等,群众多次重复投诉。
二、整改目标
在城市规划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增强城乡规划科学性,提高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水平,构建城市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规划功能分区。以农业农村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大空间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细分功能区片,将城市功能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空间布局,强化各功能区片的协同联系,按照“园区化、集聚化、协作化”的原则,优化升级工业用地发展模式,大力加强工业的分类集聚,促进产业、科技、人口等要素资源优化组合,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同时避免不同功能片区之间的相互影响。
(二)合理布局开敞空间与通风廊道。以区级公园为基础,结合滠水河、西河主要河流水系等生态资源,连通铁路、高快速路、主干路两侧防护绿地与其他绿地,共同构筑开敞空间和通风廊道,有效发挥净化空气、降低城市热岛和缓解城市污染的作用,减少交通干线对两侧居民影响。
(三)严格落实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关于做好我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工作的通知》(鄂环函〔2023〕48号)的有关要求,我区已组织编制完成《黄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篇章》,该环境影响篇章构建了生态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了规划符合性和协调性分析,经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后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产业园区规划和下一级相关管控要求提供环境保护依据。上述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影响评价篇章已于2024年8月取得市生态环境局“总体可行”的书面意见。
四、后续相关工作思路
在规划管理工作中,就如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与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接,持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区域环境持续改善,打造生态安全、生活舒适、生产适度有序的城市发展环境。
五、验收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整改验收销号相关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于12月13日组织各整改单位、专家对省环保督察反馈序号3“先厂后房”、“先路后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并获通过。验收认为,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符合验收销号条件。现将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1002052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