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区住更局进行了巡察,并于5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区住更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深刻中肯,对区住更局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服务,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领会第二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引导大家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二)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局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是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段逐条逐句进行梳理。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逐条逐项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结合工作实际,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区住更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清单,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具体要求,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和责任明确。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不深入”的问题
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房地产、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等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更领域的重要思想。二是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在理论学习中结合我局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
针对结合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次数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基层调研制度,制定详细的区住更局党组调研计划,对调研任务细化到每个班子成员。二是推行现场工作法,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倡导到工作一线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关于“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牵头负责、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新建农房有设计方案或采用标准图集的占比2025年要达到70%”。我局大力推广新建建筑推荐方案,累计发放图集500份,各街乡和村民服务中心采用张贴“二维码”等方便快捷方式免费提供村民使用,共印发17500份资料入户宣传,覆盖全区12个街道约600个行政村。我局还将与区农业农村局和各街乡保持数据共享,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农村自建房图集使用率达到70%以上。
针对统筹推动建筑业发展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企业帮扶活动工作方案,实行重点企业“一对一”定点帮扶,定期走访企业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相关企业的用工、生产、营收、税收等情况,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向企业宣讲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惠企政策。
(二)关于落实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
3.关于“推进城市更新不够有力”的问题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覆盖不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成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久、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的具体规定,我区仅前川街道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2024年纳入改造计划的10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成,增补的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我局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大改造覆盖面,做好旧改工作。
针对海绵城市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海绵城市建设需各单位部门统筹联动,我局的职能是做好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等海绵建设落实,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根据2024年黄陂区海绵城市建设计划,确定建成区面积为67.4平方千米(不含已划入长江新区的9.7平方千米),其中前川地区14.1平方千米,南部地区(含盘龙城、横店临空、滠口等区域)39.3平方千米,天河机场14平方千米。已完成高排、东寺、鲁台等16个汇水分区建成面积28.59平方千米,占建成区面积42.4%,已超额完成整改(目标38%)任务。我局将继续统筹各单位部门、街道、平台公司,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继续申请能满足海绵指标的实施项目,确保“十四五”末期顺利完成建设目标。
4.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
针对管廊建设建用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木兰大街综合管廊,国防光缆已入廊,前川城区及南部地区供水管网改造(四期)项目在管廊内部施工已完成,截至2024年6月13日已敷设供水管约0.73公里,已完成整改工作。百泰街西段延伸工程缆线管廊,广电、电信、移动三家运营商在该区域均有弱电管线建设计划,2024年2月已完成与管线单位入廊意向性协议的签订。2024年6月下旬黄陂电信公司有一根管线已开始施工,截至7月底累计敷设管线约1.7公里,已完成整改工作。
针对监管范围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区内劳务分包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梳理,掌握区内相关企业总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劳务分包企业和监理企业,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对接,收集整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息,加强劳务分包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日常监管。
针对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执法检查,严查“三违”行为。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入场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要求项目严格落实文明施工“七个百分之百”标准,认真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全面提升我区建筑领域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三是采取第三方检查和监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全覆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全区内各类型工地开展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督查。
5.关于“房地产风险仍然存在”的问题
针对涉房、物业投诉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渗漏裂”质量通病问题,压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行为,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抽测、巡查检查、质量评价等工作,严格控制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施工质量,加大分户验收监督频次,对不少于30%的分户验收结构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不达标的将认定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制发了《黄陂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参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分户验收工作。落实《武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政监管巡查规定》,在黄陂区各小区进行服务品质巡查和安全检查,将检查的结果进行排名,每月通报情况,对物业投诉突出问题的企业进行了信用扣分处理,并责令整改。
6.关于“中介机构乱象频生”的问题
针对行业规范性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中介机构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中介机构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的限制其交易,暂停中介业务,规范市场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45人次,检查辖区内经纪机构门店125家次,约谈企业3家,处理中介投诉130件。我局将持续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处理投诉,对违规违法经纪机构严厉打击,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发展。
针对处罚力度小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投诉较多的机构,加大整顿力度,对涉嫌违规违法经纪机构一经调查核实严厉打击,严格按照《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7.关于“执法力量薄弱,查处违法案件少”的问题
针对缺乏专业的执法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更好地开展我区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及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我局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已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律专业和1名工程管理专业人员充实执法管理队伍。
针对对街道查处案件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各街道之间的沟通,主动和街道执法中心进行探讨与交流、规范指导执法流程,对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支持和帮助,定期组织执法工作交流培训活动,提升街道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针对“三包一挂”、招投标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对违反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季度督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相结合,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结合网上巡查、日常检查等方式检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投标情况,对1起“违法发包”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罚款已缴纳,行政处罚程序已执行完毕。加大招标监督管理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不少于20%,抽查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8.关于“民生建设、民生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南部充电桩建设多,北部建设少的问题,我局梳理了充电桩可建点位,引导和鼓励充电桩企业在黄陂北部地区加大充电桩建设投入,同时大力开展全区农村充电桩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区330个行政村农村充电桩建设,解决了居民充电难的问题。
针对公租房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区各公租房均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落实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需求,公租房物业管理工作由木兰红基物业公司履行责任,房屋维修资金虽纳入财政拨款但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足额预算,维修资金缺口较大,对租金收缴带来负面影响。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和房屋腾退工作,利用入户核查、上门催缴、张贴催缴通知单、腾退通知单、电话催缴、向租户微信群发送催缴通知等方式开展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工作2023年共计收取租金505万元,2024年1月至7月共腾退房屋30套、收缴租金236万元。我局将继续加大租金收缴和房屋腾退工作力度,进行分类研判,在积极化解矛盾同时,寻求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依法解决。
针对适老化住房建设和改造试点推进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时间成本,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改造工作。二是提高社会认知,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适老化改造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鼓励老年人及其家庭积极参与适老化改造,共同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三是加强专业培训,对参与适老化改造的设计、施工、管理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推广成功的改造案例和经验做法,促进经验交流和知识共享。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适老化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改造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开展效果评估,对已完成的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效果评估,了解老年人的满意度和需求变化,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改造方案和政策措施,推动适老化改造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9.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够严”的问题
针对自查自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切实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摸排自查,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人。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
针对谈话谈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教育与安排谋划,班子成员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谈心谈话的文件要求,规范谈话形式和记录形式,提高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积极性。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重新与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将廉政谈话纳入其中,切实解决谈话针对性不强问题。
10.关于“作风建设抓的不牢不实”的问题
针对迟到早退现象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考勤机制并认真执行。将干部职工每天的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定期通报,对迟到早退和脱岗的部分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出具处罚决定。我局将强化宣传教育,继续加强纪律监督管理工作。
1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针对业务培训等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全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住更系统党员干部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培训,对新聘用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对在岗人员开展在岗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对岗位类型发生变化或者岗位职责任务发生较大变化的工作人员开展转岗培训,提高其适应新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针对民主生活会上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严肃对待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持续加强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党性修养,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各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二是党组班子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到联系支部指导。三是对组织生活会材料不严肃不认真的党员开展严肃批评教育。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针对活动开展次数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参会党员达到规定要求,内容议题符合学习要求。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人数、出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缺席党员名单、主要议题等事项。党支部委员会不定期对“三会一课”记录进行检查,确保会议记录要素和内容齐全完整。
1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落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岗位责任。通过支部交流探索、网络授课等形式,加强党员的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积极将开展创先争优、党员先进性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创新内容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参与度。
针对形式主义需纠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年度学习方案,坚持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经常化、系统化,确保文件精神有效传达,并规范会议记录。
针对签到表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召开党支部会议,落实整改,强化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规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各项活动记录,并指定专人专柜对党建工作资料进行存档,做到每月检查、及时查漏补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整改标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一)加强理论武装,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领一切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真学真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的政治功能,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源头预防腐败发生,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坚持不懈抓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督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对继续整改、持续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始终掌握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防止虎头蛇尾。坚持把后续整改工作列为我局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深挖问题产生根源,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住更局党组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7-61002120;邮政地址: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46号,邮编:430300;电子邮箱:821458880@qq.com。
中共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