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新集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新集村村集体建设用地(HP2025定055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转用范围: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新集村(详见附图)。
二、拟用地目的及用途:为实施乡村振兴,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申请建设盘龙城盘龙湾航天生态园,本次用地申报采取“只转不征”方式,拟用地地块经上级部门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土地所有权仍属村集体所有。本次拟用地土地用途为: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拟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0.1402公顷,其中农用地0.1402公顷(无耕地)。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下发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个人建设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相关土地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农用地转用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