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推动全局上下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持续强调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问题事项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班子全面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问题事项,解决存在问题,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黄陂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整改任务逐项建立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整改成效。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确保在集中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问题反弹回潮。局党委书记定期调度,听取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督导,不定期进行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燃气安全有关工作要求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2024年7月5日巡察组进驻以来,在召开的3次局党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时,按“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结合夏季高温、梅雨汛期、雨雪冰冻,以及节日客流增大的特点,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指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做到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守牢安全生产防线。局人事科完善了“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召开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传达及时,安排有序,记录完整。二是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调度,自2024年7月5日巡察组进驻以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下达提示函2次,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落实管理措施。针对重点节日、重要时段,如:2024年中秋、国庆节,2025年元旦、春运、全国“两会”,制定了辖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治理“百日行动”、“查险除患、安全迎新”跨年专项整治工作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撰写工作小结。局属各单位举一反三,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相应制定公路管养、水上运输、道路运输、物流仓储、客运站场等安全保障工作的子方案,并落实到位。三是在2024年12月12日,组织开展了1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聘请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授课,重点讲解《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剖析安全生产事故原因。交通运输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安全专管员,以及“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100台以上普通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提高了交通运输系统人员安全生产理论素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并将此类学习教育纳入每年的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中,形成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通过支部党日或工作例会,加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教育。
2. 责任体系运转不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受理移交的线索。2024年5月20日,区交通运输局收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系函,迅速安排运管执法人员和城管部门进行了工作对接。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前往湖北浙楚能源有限公司罗汉储配站交接相关工作,开展调查取证。因该车驾驶员当场逃逸,无法确定涉嫌违法行为人,不能进行该案的具体办理,运管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城管人员,如果公安机关查找到违法行为人请第一时间反馈,方便交通运输部门跟进案件后继处理。涉案车辆鄂AG7125号面包车继续存放于罗汉储配站内。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专班了解其情况属实。二是加强了部门协调联系。在10月28日得知该车违法行为人已经确定,并由盘龙城派出所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后,运管执法人员于10月29日前往盘龙城派出所了解到违法行为人为王*,电话186*****660,户籍地为湖北**,现住地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栋****室。运管执法人员前往*****栋****室,但王*家中无人,前后多次拨打王*电话,都是关机或者停机的状态,无法联系和查找到本人,案件无法进行后续处理。三是依法依规,按法定程序处置。11月13日,区交通运输局对该案件调查办理情况向区燃气办进行了回复。11月15日向区公安分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希望能够取得相关的证据。11月21日运管执法调查人员再次前往当事人王*位于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栋****室家中,责令其到我局接受调查,同时下达书面《接受调查通知书》,王*以自己已经被公安机关处罚为由,拒绝接受调查。因该案证据不足,只能作出撤案处理。四是加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事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的普及。12月6日,我局积极参加我区组织的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现场活动。我局工作人员在前川街东寺社区黎元洪广场利用展板开展宪法宣传的同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燃气运输安全工作,向现场群众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相关咨询,提升群众对燃气安全的认知。五是为规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结合大队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违法运输燃气车辆线索移交处理办法》,明确执法案件的接收和移交,包括区执法大队与市执法支队、区交通运输局事业发展中心、区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相互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以及大队向司法机关相互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明确受理、调查、处罚、反馈等步骤,形成长效机制。
3.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区交通运输局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燃气运输安全工作开展全面自查,针对不足和问题强化监管措施。2024年7月12日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对燃气安全专项巡察要予以高度关注,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尤其是燃气运输公司、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监管。8月30日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调度会,通报燃气安全专项巡察情况。10月24日根据巡察组意见与局领导安排,召开整改工作调度部署会议,要求局属单位提高站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按时完成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11月15日局党委召开安全生产推进会,要求加快巡察问题整改,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同时按区安委办要求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整治。12月24日局党委在召开扩大会议的同时召开交通运输2025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暨“查险除患、安全迎新”跨年专题整治工作调度部署会,研究部署了元旦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低温冰冻雨雪恶劣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元旦期间和春运前的交通运输安全畅通运行,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2025年1月10日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召开2025年第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暨2025年春运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春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各级各部门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解读《黄陂区2025年春运工作方案》。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重点运输企业特别是危化品运输企业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严格落实,实现“安全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的总体目标。二是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2024年7月18日、9月9日、11月21日,局安办联合区运管部门,对畅达等危化品运输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着重强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异地(南宁)运输管理。确保冬季生产、消防安全及社会稳定。12月25日-26日,依据“查险除患、安全迎新”跨年专题整治要求及冬季、元旦、春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计划,局安办与区运管部门对鼎力、群星明、畅达运输公司展开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求各公司结合燃气和醇基燃料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人、车开展“查险除患,安全迎新”专题整治。此外,同步开展了醇基燃料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多方向持续发力。2024年11月12日-14日,局安办到局食堂、区石门店和横店治超站食堂开展醇基燃料使用情况检查,排查使用和储藏安全,发现“未安装截止阀”等问题,并督促上述使用单位立即整改。
4. 燃气运输的安全管理有盲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路面执法,联合整治。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公安交警、应急在辖区内开展路面执法,出动执法人员20余名,执法车辆5台,着重检查燃气运输车辆、危化运输车辆6台,检查的车辆、从业人员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由区应急局牵头,联合综合执法,参加部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管理、横店街道,出动执法人员25名,执法车辆6台,对辖区横店街燃气经营点进行检查、取证,并按执法程序进行处置。由区燃气办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燃气专项检查,对辖区燃气站全面进行排查,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了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门检查燃气运输车(危运)车辆6台,车辆、人员证照齐全有效,现场对司机从业人员宣传危运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司机规范从业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制作运政简报3期。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清理完善2023年4月“5.1”节前、8月对武汉群星明危化品运输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检查中的《安全生产记录表》,在检查内容一栏如实填写检查内容和存在的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公司上报整改材料,形成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闭环”管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谨规范,局安办自2024年7月5日巡察组进驻以来共检查危化运输企业4次,2024年3次,2025年元旦1次,暂未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但对公司提出了工作要求,并细致记录,杜绝“空白”。三是局属各单位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表》的报送质量,做到“三有”暨有检查,有隐患,有整改。局综合运输科做好统计汇总上报,并建立长效机制。自2024年7月5日巡察组进驻之后局属各单位填报报表23次,排查整改隐患81个,数量质量有所提升。2024年12月13日制定《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并征求意见,于2025年1月试行,局属各单位上报较好的有区公路管理局、区客运中心、区物流所。四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畅达运输公司车辆管理。针对公司AMH381危运车辆在异地经营超三个月的情况,区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0月28日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专报,请求市局协调广西南宁交通运输部门对鄂AMH381纳入备案,实施地方监管。11月22日市局明确回复按照《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应由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交通部门备案,接受其监管,我局立即传达告知督促公司报备。2025年1月20日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执法人员再次到公司督促落实异地监管报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月24日公司向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报备。此外,加强动态监控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特别对鄂AMH381危运车辆必须严密监控,每天排查梳理,并将检查的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冬季安全运营、冰雪灾害天气预防做好记录,严格将该车安全管理抓牢、抓实,决不能放任,缺失监管。
5. 企业安全生产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专项账户。公司根据道路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已设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账号1711*********2977。二是公司在2024年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提取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3600元,应急救援演练支持500元,配备车辆消防器材2400元,配备危运车标志标识1200元,安全生产奖励5000元等。三是公司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年度营业收入1.5%的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合规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同时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形成长效机制。四是2024年12月26日,局安办联合局财审科积极指导企业,对公司负责人和账户管理员讲解学习财务知识,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资金,规范安全生产资金使用。
6. 企业职工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车辆动态监控违规2车6次,分别是鄂AMH381车2次、鄂AVB017车4次,已全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车辆动态监控力度,对车辆运行情况做好监控和记录,发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预警。自2024年7月以来共检查车辆12台260余次。三是公司完善了《违规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和驾驶员立即改正,并按照动态监控“五种形态”严肃处理,杜绝事故发生。自2024年7月开展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未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四是督促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复处理违章行为。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和临危处置能力。2024年7月5日以来共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7次,内容有“夏季高温、汛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示、油罐车装卸作业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学习;大型货运车辆安全出行+大型防御措施;危化品运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暨2024年消防月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冬季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教育暨冬季消防安全培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暨冬防春运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局党委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针对燃气安全、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常态化纳入巡察整改相关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定期开展专题研讨,精准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将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行业治理深度融合,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以整改实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标准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标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整改任务分解至具体科室、具体岗位,明确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由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整改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格局。
(三)及时调整优化,有机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立足当前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治理体系。一方面,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另一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违法运输线索、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形成燃气安全整治合力。同时,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指导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等方式,提升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合规经营能力,推动安全生产经费规范管理、动态监控“五种形态”等制度刚性执行。通过“当下改”的具体举措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相结合,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为黄陂区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9月13日。联系方式:电话027-61007025(工作日8:30-17:30);电子邮箱hpqjtysjzhysk@qq.com。
中共黄陂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