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0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反馈意见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认真组织学习,局党组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剖析原因,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党组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处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所、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督察等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三)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局党组逐条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定了《中共黄陂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期限,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入系统学习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政治自觉。二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学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三是严格区分“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是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原文、悟原理。
2.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充实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工作力量,调整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负责相关工作。补充公证力量,积极向区委编办争取公证处事业编制招录名额。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及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执法部门、各街乡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完成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组织实施2024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对前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组织各街乡完成街道赋权事项调研。三是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处置能力,组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参加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武汉市行政复议应诉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业务能力。
3.关于“法治督察工作的深度和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制度保障,健全完善通报反馈、整改销号等各项法治督察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协调督察力度,联合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开展调研督察行动。三是制定区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先后赴部分区直单位以及重点企业和园区走访调研,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加大对法治调研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3期法治调研工作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
4.关于“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设计制作普法宣传海报,搭建“互联网+普法”微矩阵,加强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规范微信公众号推文的审批流程,严把“审核关”,层层把关,确保宣发信息内容规范严谨。二是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督促各普法责任单位报送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针对部分未报送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三是大力推动街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各赋权部门加强对街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在案卷评查、学习培训等工作中邀请区直执法部门法制审核或执法骨干力量参加。
5.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司法部《民(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将评估标准与评分说明进行整合,新制定了同行评估打分表。二是组织律师深入对口村(社区)及辖区内中小学校、军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保护未成年人等主题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当好法治惠民“宣传员”、矛盾化解“主力军”。积极与区财政部门对接,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6.关于“特殊人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局领导包片督导和区检察院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查,听取工作汇报,核查对比数据,查阅工作档案,临时点检谈话。二是邀请市社矫局业务骨干来我局专题授课4场,重点围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执法常见问题等实操内容进行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为参训人员搭建起夯实理论基础、交流实践经验的平台。三是加强与各街乡的协调沟通,充实安置帮教工作力量,形成安置帮教工作合力。四是制定《黄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推行案件补贴差别化发放,将案件质量与案件补贴、案件指派挂钩,激励律师办精品案件。制定《黄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工作方案》,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也为需要帮助的特殊人群提供最优的服务效果。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学习资料,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深入学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的有关规定,增强纪律、廉洁意识。三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转化为全局干部职工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同时,通过与对口社区开展党建联建活动、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法律志愿服务,推动司法行政资源、力量下沉,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解决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
8.关于“保密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局机关保密工作培训会,建立完善包括会议方案、会议图片、培训活动情况表、签到表在内的培训台账资料。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知识测试,全员均通过考试。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完成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二是制定并印发黄陂区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定期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区委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开展保密工作拉网式“大排查”,为本单位保密要害部位配备手机存放柜,组织内设机构对标保密要求开展自查自评,邀请区国家保密局工作专班对区司法局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制定2024年度黄陂区司法局保密自查自评基本目录及自评标准、内设机构保密自查自评基本目录及自评标准、人员自查目录。
9.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二是重新修订了《黄陂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编印《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公务开支操作守则》,并发至各科室、社矫局、各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报销。启用了《黄陂区司法局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规范报销程序,明确了各级审核责任人。
10.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汇编印发了局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充分深入开展提醒谈话,经常开展批评谈话,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一种常态。
11.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编印《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公务开支操作守则》发至各科室、区社矫局、各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报销。对相关报账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留存谈话记录,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完善支出审核流程和规范,将完整发票信息附在《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公务开支操作守则》中,要求各部门按照完整发票信息开票报销。三是制定公务卡结算使用相关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掌握。
12.关于“超范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发放精准扶贫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驻村补贴报销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加强驻村人员补贴报销审批。二是已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超标准发放的补贴退回至本单位账户。
1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识。二是组织党建负责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建业务知识的掌握,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三是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使广大党员树立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相关事项及人员,逐一进行谈话及批评教育。二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黄陂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办法(试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三是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环节谈话人员范围。四是细化任职前谈话内容和谈话形式。以个别谈话形式详细了解干部日常思想和工作情况,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五是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及相关纪实材料进行梳理,按照干部选拔纪实材料归档相关要求,按照“一批一档”进行整理和归档。六是指派专门人事干部负责记录党组会议内容,严格按要求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格式和内容。七是印发《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及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等,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申领、发放、集中保管、人员信息更新等工作台账,区管干部证件统一由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科级及以下干部证件统一交由局人事科集中保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班子和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事业共推进,持续整改、一抓到底,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持续推进整改提升,达到完成整改标准;对于长期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对问题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确保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5938850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电子邮箱hpqsfj@163.com。
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