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武汉天河机场对外开放航空口岸的边检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口岸通关顺畅和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武汉天河机场对外开放航空口岸的边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划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条,《口岸管理验收办法(暂行)》第十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武汉天河机场边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包括国际出发口岸限定区域和国际到达口岸限定区域。
国际出发口岸限定区域:由T1、T2、T3航站楼出境边防检查候检区域开始,延伸至国际航班登机口和停靠的机坪,包括执行任务的摆渡车。
国际到达口岸限定区域:由国际航班机舱门和停靠的机坪开始,延伸至T1、T2、T3航站楼入境边防检查执勤现场,包括执行任务的摆渡车。
三、口岸限定区域管理措施
(一)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口岸限定区域依法实施管理,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应当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进出。
(二)对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出境入境人员,凭出境入境证件放行;对因工作需要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口岸查验单位、口岸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公职人员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着制服除外);其他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必须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并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三)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会同口岸有关管理部门,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规范设置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四)武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实地巡查、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并会同口岸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同维护口岸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必要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