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优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秩序,确保我区2020年度高考、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高考、中考期间优化环境秩序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时间为7月7日、8日;中考时间为7月20日、21日。从7月6日至8日、7月19日至21日,前川地区各考点周边的建筑工地全天候禁止施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鸣号奏乐、禁止机动车鸣笛,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室外使用音响设备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不得在大街小巷叫喊扰民,禁止卡拉OK噪声干扰。各广场、运动场、公园早晚锻炼活动要尽量降低音响设备音量,缩短运动时间,禁止大陀螺等严重噪音运动。
二、在高考、中考期间,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区一中、区六中、区七中、区职校、实验中学、双凤中学、前川三中、实验中学北区等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高考:7:30—12:00、13:30—17:30;中考:7:30—12:00、13:30—18:00),各类车辆和行人要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确保道路畅通无阻。考生接送专车和考务工作人员车辆凭通行证可以优先通行。
三、参与接送考生的公交车、出租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规定,强化消毒、通风,落实运输组织、人员防控要求。
四、7月7日至8日、7月20日至21日,各考点周围禁止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摆摊设点,禁止销售不卫生的食品、饮料。各相关学校食堂及考生食堂、宾馆酒店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武汉市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把好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关,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加强通讯线路、网络管理。各网吧必须规范经营,不准超时间、超对象经营,严禁接纳学生上网。严禁利用通讯线路、网络和其它通讯设施、器具进行考试舞弊。
六、加强学校、考点和考生食宿区的安全保卫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秩序,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七、区教育、公安、交运、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卫健、市监、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依法履行职责,在高考、中考期间设立值班、举报、投诉电话。
八、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对考试造成影响的,由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九、各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区公安分局:61002020 生态环境分局:61002996
区交运局:61002010 区城管局:85916076
区卫健局:61001363 区教育局:85931485
区市监局:61003737 区住建局:61002120
区电信公司:61000100 区供电公司:61008968
区水务和湖泊局:61003422
前川街道办事处:85932457
二0二0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