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武汉市召开市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三个规定”大宣讲报告会。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吕金施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宣讲,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区委书记曾晟、区长何建文、区政协主席陈世刚在黄陂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对“三个规定”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讲解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央要求和我省相关制度机制,通报了我市执行“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和有关典型案例,对市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强化认识、带头落实“三个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全体参会人员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和实际行动。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好“三个规定”有关工作要求,当好示范表率。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持续加大自查自纠、线索核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要强化长效常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切实保障“三个规定”在我市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结束后,黄陂区分会场参会人员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熊定萍、杨耀启、陈光等区领导参加会议。(撰稿人:金晨 骆自伟 陈雷 编辑:李霖 责编: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