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武汉市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武农办〔2023〕48号)和《关于印发〈黄陂区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陂农发〔2023〕36号)要求,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4年1月17日组织专家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验收,专家组经查阅资料、相关审计、实施单位提供的“湖北省农机作业质量检测系统” 有效作业数据、经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项目实施单位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全部内容,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天。公示期间内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技中心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反映。
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1860106
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61860148
邮箱:549216057@qq.com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百锦街258号农业大楼1209室
附:实施企业作业面积及补贴资金
黄陂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