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2023年省级农村能源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2024-04-29 11:07
来源: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种业管理科(农村能源)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3年部分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3〕1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文件,下达黄陂区农村能源发展资金306万元

一、资金用途

根据《省能源办公室关于实施省级农村能源项目指导意见》(鄂农能办〔2023〕5号)文件、《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农能办〔20241号)文件要求,项目内容安排主要用于:一是安全生产及后续服务。对农村户用沼气、沼气工程、秸秆能源化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隐患大整治、安全知识大培训和应急演练。对还可以使用,能产生社会效益的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工程按《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进行处置。二是农村能源工程建设。用于建设沼气工程、“三沼”循环农业示范点、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利用等方面建设三是秸秆综合利用。主要用于开展秸秆“五化”利用示范和收储运体系奖补。区农业农村局将资金分两部分使用,农村能源发展资金206万元,秸秆综合利用100万元。

二、农村能源发展资金(206万元)总投资、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213.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6万元,业主自筹7.75万元,建设内容及资金筹措分别概算如下:

(一)安全生产及后续服务

该项总投资59.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7万元,业主自筹2.5万元),分别如下:

(1)农村能源沼气远程监控系统,远程监控沼气工程30处。预算投资23.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2.5万元,业主自筹0.9万元)。

(2)农村户用沼气、沼气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户用沼气500户,在区内不论距离远近,按户平包干以招标价格,据实际排查数量结算,预算省级资金2.5万元

3)安全隐患大整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源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工程按《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进行处置。因该工作具有不可遇见性,服务地点和事项由业主申报,管理科室现场考察审核后批准实施据完成实际工程量、以工程审计金额结算。预算资金30.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9万元,业主自筹1.4万元)

4)安全知识大培训和应急演练1次,预计参与人员100人,包括应急救援设备购置(常用设备用于应急救援和日常维修,大型设备采取租赁形式)、培训资料制作、会务及现场筹备等,在区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管理科室指导下,由中标单位组织实施,预算资金3.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万元,中标单位自筹0.2万元)

(二)农村能源工程建设

该项总投资154.2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49万元,业主自筹5.25万元),分别如下:

(1) 新建发酵池容积150立方米沼气工4配套建设控制室、地面硬化和安全护栏等。预算投资9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90万元,业主自筹2万元)

2)安装太阳能路灯175盏。预算投资36.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35万元,业主自筹1.75万元)

3)新建循环农业示范点3预算投资25.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4万元,业主自筹1.5万元)

三、项目实施程序

(一)收到上级下达项目文件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文件精神进行调研,鼓励业主积极申报农村能源项目,结合业主实际需求,制定《黄陂区2023年省级农村能源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报省能源办预审。

(三)《实施方案》报局党组会议审议。

(四将《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五将《实施方案》上网公示。

(六聘请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投标。

(七)确定施工单位。

按《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6号)执行。(1)安全生产及后续服务项目,需按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实施省级农村能源项目指导意见》(鄂农能办〔2023〕5号),通过竞争方式委托农村能源合作社组织实施。(2)农村能源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代理招投标公司招标,选择从事农村能源建设的企业进行施工,施工人员持有沼气生产或沼气物管员证书。

(八)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中标单位开始实施,直至项目完成

四、日常监管及项目验收

由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种业管理科(农村能源)工作人员监管。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领导、科教与种业管理科(农村能源)工作人员、计财科等组成验收专班验收。

五、工程审计

项目验收后,聘请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

六、资金管理及资金拨付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由计财科实施转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验收审计后,依照合同一次性拨付项目工程款,如审计发现工程量不足,将扣除工程款。

七、迎接上级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种业管理科(农村能源)整理收集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图片、财务凭证等,装订成册,存档保存,迎接上级验收。



黄陂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