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4年8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包区督导组到我区天河街白桥村督导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集中行动情况,发现天河街道白桥村对清查行动重视不够,宣传发动不力,清查小组未实质性开展工作,清查效果不明显。主要表现为:“自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包区督导组8月15日现场督导该村指出相关问题后,到8月20日“回头看”,该村仍未整改;村里虽然成立了核查小组,但实际上只有村会计1人参与,小组中的村民代表对清查工作不知晓;没有通过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等对“三资”集中清查进行宣传发动,也没有入户宣传;天河街道审计发现白桥村2个问题,但村干部对清查以来发现的问题情况不清楚。”
天河街道办事处虽在8月2日召开了全街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集中行动部署会议,但没有组织对各村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白桥村未实质开展集体“三资”清查工作情况不掌握,对市督导组现场指出的问题不重视,未落实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跟踪督办。
针对天河街白桥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集中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天河街道办事处、白桥村村委会给予通报。
此次通报,天河街道办事处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立即行动起来,组织的一次深刻警醒教育。全面排查和整改在“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类似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
希望全区各街乡(管委会)要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要充分认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方案的内容、步骤和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深入扎实推进,共同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取得实效。让广大农民群众在此次集中清查活动中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武汉市黄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